第二章:连续性法(2 / 5)
林彻看完,问得很平:“所以你觉得那句不该写?”
韩照没立刻答。他把桌上的白水往前推了一点,自己那杯低糖咖啡一口没动,杯口上方已经起了一层很薄的凉气。
“我觉得你写了,就得知道自己往前推的是什么。”他说,“中心不是不让人说真话。中心只是先算,哪种真话写进正式语言以后,谁来负责后面的开销。”
“法务谁覆核?”
“顾弦生。”
这个名字落下来,覆核室里静了一瞬。
韩照把排程页调出来:“两点前有空。你去当面补依据。先说一句,他不陪人空谈主体哲学。他只看两件事:法理站不站得住,接口成本扛不扛得住。”
“够了。”
“那就去。”
韩照收起桌上那几份案卷,带著流程屏一起出去了。门合上后,房间只剩下通风系统的低响。
林彻把程以笙案重新调出来。
爭议说明还停在原处,下面多了两层法务標记。一层提示引用条款不足,一层提醒:如坚持保留相关表述,请补充判例依据或修法草案依据。
修法草案。
他切进中心档案库。安全提示先弹出来:调取早期修法材料將產生额外阅读留痕,並可能触发个人关联性校验。林彻確认进入。
最早的连续性法一版通过於三百二十九年,是在一连串公开爭议后临时成文的。那份文本只有十二条,短得近乎仓促,像一层先钉上去挡风的板。第一条写得很直:
已死亡自然人如经合法备份恢復,並具有足够记忆、敘述及社会掛接连续性,可视作原主体在法律上的继续承担者。
继续承担者。
现行法已经很少再用这个词。太直了。直得把制度真正关心的部分提前翻了出来。后来的版本把它一点点磨平:从“继续承担者”改成“连续体”,从“可视作原主体继续存在”改成“可认定为原法律身份之合法延续”。一版版修下来,边角收进去,句子也更像今天中心里常用的语言。
林彻往后翻到第四版时,页面旁边跳出一条旧批註引用。
——对“原主体”表述需谨慎。技术可以恢復信息结构,不能证明主观连续未中断。建议弱化本体性暗示,转而强调法律功能定义。
批註署名栏写著:林彻。
时间是七年前。
他把那条批註点开,下面掛著一份內部草案残页,標题很短:《连续性法修订附录草案·第三工作稿》。开头第一句比题记里那句更长:
“记忆可以被复製,主体不能。法律若把相似误认为延续,就只是把死亡改名后继续使用;但若拒绝承认延续,社会將不得不为每一次死亡重新支付全部成本。”
林彻停在那一页,没有立刻往下翻。
这份草案当然是他写的。署名、版本链、权限留痕都对。可那些字落在眼前时,还是隔著一层很薄的东西。不是陌生,也不是错,只是过分妥帖。妥帖得像另一个和他高度相似的人,提前把今天要说的话放进了旧档案里。
界面右下角弹出提醒:长时停留,是否进入沉浸批註模式。
他关掉提示,把草案拉到临时阅读层,继续往后看。
第三工作稿最终没有原样进入正式文本。原因並不复杂。批註区里一长串反对意见都绕著同一点打转:如果法条附录明確承认“主体不能被复製”,那所有依赖原人无缝回归而建立的默认接口,都要跟著重算。监护、继承、婚姻、债务、刑责、用工、医疗授权,没有哪一项愿意停下来等待“真正的主体连续”获得证明。
於是后面的版本刪掉了前半句,只留下后半句:拒绝承认延续,社会成本无法承受。 ↑返回顶部↑
韩照没立刻答。他把桌上的白水往前推了一点,自己那杯低糖咖啡一口没动,杯口上方已经起了一层很薄的凉气。
“我觉得你写了,就得知道自己往前推的是什么。”他说,“中心不是不让人说真话。中心只是先算,哪种真话写进正式语言以后,谁来负责后面的开销。”
“法务谁覆核?”
“顾弦生。”
这个名字落下来,覆核室里静了一瞬。
韩照把排程页调出来:“两点前有空。你去当面补依据。先说一句,他不陪人空谈主体哲学。他只看两件事:法理站不站得住,接口成本扛不扛得住。”
“够了。”
“那就去。”
韩照收起桌上那几份案卷,带著流程屏一起出去了。门合上后,房间只剩下通风系统的低响。
林彻把程以笙案重新调出来。
爭议说明还停在原处,下面多了两层法务標记。一层提示引用条款不足,一层提醒:如坚持保留相关表述,请补充判例依据或修法草案依据。
修法草案。
他切进中心档案库。安全提示先弹出来:调取早期修法材料將產生额外阅读留痕,並可能触发个人关联性校验。林彻確认进入。
最早的连续性法一版通过於三百二十九年,是在一连串公开爭议后临时成文的。那份文本只有十二条,短得近乎仓促,像一层先钉上去挡风的板。第一条写得很直:
已死亡自然人如经合法备份恢復,並具有足够记忆、敘述及社会掛接连续性,可视作原主体在法律上的继续承担者。
继续承担者。
现行法已经很少再用这个词。太直了。直得把制度真正关心的部分提前翻了出来。后来的版本把它一点点磨平:从“继续承担者”改成“连续体”,从“可视作原主体继续存在”改成“可认定为原法律身份之合法延续”。一版版修下来,边角收进去,句子也更像今天中心里常用的语言。
林彻往后翻到第四版时,页面旁边跳出一条旧批註引用。
——对“原主体”表述需谨慎。技术可以恢復信息结构,不能证明主观连续未中断。建议弱化本体性暗示,转而强调法律功能定义。
批註署名栏写著:林彻。
时间是七年前。
他把那条批註点开,下面掛著一份內部草案残页,標题很短:《连续性法修订附录草案·第三工作稿》。开头第一句比题记里那句更长:
“记忆可以被复製,主体不能。法律若把相似误认为延续,就只是把死亡改名后继续使用;但若拒绝承认延续,社会將不得不为每一次死亡重新支付全部成本。”
林彻停在那一页,没有立刻往下翻。
这份草案当然是他写的。署名、版本链、权限留痕都对。可那些字落在眼前时,还是隔著一层很薄的东西。不是陌生,也不是错,只是过分妥帖。妥帖得像另一个和他高度相似的人,提前把今天要说的话放进了旧档案里。
界面右下角弹出提醒:长时停留,是否进入沉浸批註模式。
他关掉提示,把草案拉到临时阅读层,继续往后看。
第三工作稿最终没有原样进入正式文本。原因並不复杂。批註区里一长串反对意见都绕著同一点打转:如果法条附录明確承认“主体不能被复製”,那所有依赖原人无缝回归而建立的默认接口,都要跟著重算。监护、继承、婚姻、债务、刑责、用工、医疗授权,没有哪一项愿意停下来等待“真正的主体连续”获得证明。
於是后面的版本刪掉了前半句,只留下后半句:拒绝承认延续,社会成本无法承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