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妹妹(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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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说——他在太平间外面看著方悦哭的时候,他想衝进去。但他没有。他说那是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
  车里的空气变得很重。秦墨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吹散了沉默。
  “秦墨。”
  “嗯。”
  “你觉得方悦会原谅他吗?”
  秦墨想了想。“不知道。但我觉得——她会理解的。原谅和理解决定是两件事。”
  沈牧之没有再说话。他专注地看著前方的路,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击著。这一次,秦墨听出来了——那是一个节奏,一个固定的、重复的节奏。不是隨意敲的,是一首曲子的节拍。
  “你在敲什么?”秦墨问。
  沈牧之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不知道。习惯了。”
  秦墨没有再问。他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车窗外,暮色越来越浓,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在黑暗中画出一条长长的光带。
  他们回到本市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了。沈牧之把车停在秦墨家楼下,熄了火。
  “明天有什么安排?”沈牧之问。
  秦墨想了想。“等。”
  “等什么?”
  “等组织上的处理结果。等周海东的审判。等环保部门的检测报告。等恆远新城居民的安置方案。”他推开车门,下了车,转过身,“有很多事要等。”
  沈牧之点了点头。“那我等你。”
  秦墨看著他。“等我什么?”
  “等你需要帮忙的时候。”
  秦墨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肌肉的放鬆。“好。”
  他关上车门,转身走向楼门。走了几步,他停下来,没有回头。
  “沈牧之。”
  “嗯。”
  “方悦那边,如果你需要去,我陪你。”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好。”
  秦墨走进了楼门。楼道的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又在他身后一盏一盏地灭掉。
  沈牧之坐在车里,看著那扇关上的门。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照片——方诚和方悦的合影。他看著照片里方诚的脸,看了很久。然后把照片放回信封里,放在副驾驶座上,跟那本翻烂的《刑法》和半瓶速溶咖啡放在一起。
  他发动了车子,驶出了小区。
  城市的灯光在车窗外流淌,像一条橙黄色的河。沈牧之开著车,在夜色中穿行。他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看了一眼纪念碑。纪念碑在灯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
  方诚曾经坐在那里,面朝东方,等著太阳升起来。
  沈牧之收回目光,继续开车。车子匯入了车流,消失在夜色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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