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金句:法不应向不法让步!(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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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法庭的大屏幕上就出现了死者刘江蛟生前的『辉煌战绩』:
  19岁,因在老家盗窃,被判入狱6个月;
  21岁,因持刀伤人,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1年6个月;
  22岁,因参与斗殴,被判入狱6个月;
  ......
  33岁,因非法侵占他人財產,被判入狱2年,处罚款20万元;
  36岁,无证开办典当行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
  ......
  好傢伙,刘江蛟仅仅38岁的人生,简简单单加法计算,踩缝纫机就10来年,原来是个惯犯。
  其实于洋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想动用这一招,毕竟有博取同情,爭取舆论支持的嫌疑,这一招好用,但是也容易被反噬。
  在原本的计划中,在法理上驳倒检方就可以了。
  怎奈检方刚才有一点『不讲武德』,抬出来之前『正当防卫』的判罚案例来向合议庭施压,那么于洋也就在只能出这样招数,反过来给对方施压。
  毕竟,刘江蛟这种有特別多案底的情况,通过直播让全网知道后,无论是给合议庭还是公诉方,舆论上都会造成巨大压力。
  公诉人牛孟甲立即举手:
  “报告法官,我认为上诉方律师播放所谓的证据,与本案无关!
  请求对相关证据不予採纳,並且停止播放。”
  于洋也立即针锋相对:
  “报告法官,由於本案对於死者刘江蛟的定罪,影响到我方当事人行为的界定,因此和刘江蛟定罪相关的累犯记录,是和本案有关的证据。
  请合议庭酌情考虑死者刘江蛟的过往,进而判断在8月27日当时刘江蛟对我方当事人施暴情形,以及后续可能进行的严重打击报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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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于洋和检方公诉人的分歧,审判长仇行知没有立即表態。
  其实,审判长仇行知等人对案件的详情都是知道的,他们也了解刘江蛟和被告人张江明的身份背景。
  只是现在的合议庭確实已经陷入到两难的境地,控辩双方都非常坚持自己的观点。
  想要突破之前的案例,判罚张江明绝对无罪,还是需要一定的勇气的。
  那就按照刚才休庭阶段既定的策略,继续让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
  想到这里,审判长仇行知敲响了法槌:
  “公诉人反对无效。”
  “上诉人律师,你提供这项证据,想说明什么?”
  眾人的目光都看向于洋。
  于洋缓缓起身,郑重说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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