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等的就是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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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昭也就是个大陆人,如果人在台岛,早跑去给阿姨跪下唱征服了!
  刘方无奈,把事情转述回去,然后隔日就收到了大陆的传真。
  包含陈昭的原始创作资料、创作主体证明、內地出局的著作权登记文件,各种复印资料齐全,找好代理律师,直接起诉!
  阿姨这边目前正揪著陈昭“缺席宣传、片场失德”两大罪,试图將他钉在“忘恩负义”的耻辱柱上呢。
  结果惊闻噩耗人都麻了。
  有没有盗版?
  有啊!
  全台都知道盗版的事儿,西门町那场採访在《时报》上可还墨跡未乾呢。
  你琼瑶拿的是海外发行权,而不是所有权,是没有复製权力的!
  並且所有发行合同上,在履约义务条款中,都会註明打击盗版,如放任则视同违约。
  那您放任没有?
  不但放任了,连句抵制的话都没说。
  那您有没有主动参与或教唆盗版呢?
  如果没有,那盗版的母带哪里来的?
  您说电视台流出的?
  不好意思,那请您和电视台去打官司,跟我易象传媒无关!
  舆论瞬间陷入高潮,大报没有一个下场,但八卦小报却集体陷入狂欢。
  以《壹周刊》《苹果日报》为代表,標题迅速抢占街头报摊:《大反转!陈昭反咬琼瑶版权官司开打》
  《忘恩负义还是维权斗士?陈昭起诉琼瑶,〈还珠〉恩怨彻底撕破脸》
  阿姨一瞧这哪儿行啊,且不说官司如何,搞舆论我还能让你欺负嘍?
  根本不用发动关係,直接亲自下场写文章!
  於是在皇冠杂誌最新一期的版面中连发两文。
  《陈昭起诉?不过是舆论危机下的垂死挣扎》
  《忘恩负义升级!陈昭想用官司掩盖片场失德丑闻》
  台岛的官司停留在了取证阶段,大陆这边也开始不消停了!
  最早下场的是《羊城晚报》,在7月6號刊登文章:《还珠短片盗版碟流入內地。陈昭起诉琼瑶,市民:盗版早就在夜市见过》
  一个口子漏了风,马上这件事就急速向外扩散,没过多久已经吵到央视去了!
  央6的《影视同期声》栏目,秉持著中立姿態,不站队只陈述了一番事实。
  报导中先是梳理了完整的时间线:琼瑶指责陈昭缺席宣传→林欣如隱晦控诉片场不適→陈昭起诉琼瑶版权侵权。
  之后引用双方的声明和律师观点,最后附上法律专家的解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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