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布鲁克林有棵树(2 / 5)
信者缓缓侧过脸,感到十分诧异,这些话简直不像是那个不学无术的黑犬嘴里说出来的,他好像一夜之间去考了个研。
接下来十分钟,黑犬东一句西一句地讲著他的阅读体验,最后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所以信者哥,我接下来该看什么?”
他眨眨眼,眼中发出恳求的光芒。
信者沉默几秒,將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孩子,你该学会自己找书看了。”
“可小王子老师给的那摞书我快看完了。到时候我没书看,还是要来烦你——
信者嘆了口气,滑著办公椅后退半米,转身,目光在背后书架上逡巡,最后定格在一本略显陈旧、书脊却仍挺括的书上。
“这个,我小时候看的,你应该挺有共鸣。”
黑犬接过,念出书名:“《布鲁克林有棵树》?外国的?”
“对,”信者说,“这本书讲一个美国小女孩,她的原生家庭非常糟糕,但是她————”
“原生家庭是什么?”
“原生家庭就是————你出生並且长大的那个家,你爸妈,你家人。这就是原生家庭。”信者说。
“哦。”黑犬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
“她家里特別穷,父亲酗酒,母亲做清洁工。但她有个习惯,每周六去图书馆读书,最后她凭藉读书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他停下来,拍了拍书封:“剩下的自己看吧。”
也许是“原生家庭”这个词,也许是那个小女孩的执念,有什么东西击中了黑犬。他愣愣地点了点头,像捧著一簇火苗似的,抱著书走了。
打发走黑犬,信者回到自己的电脑屏幕上,又开始煎熬地搓揉起头髮。
他的业绩离萧梦吟差了整整十万。这个距离遥远得令人绝望。
都是写小说的,他在网文平台拼死拼活也就八千均订,萧梦吟隨手就拿翡仕文学奖。转到语聊脚本上,差距依然大得像道万丈鸿沟。
最可笑的是,在信者第一次见到萧梦吟那一刻,他居然还幻想过这样的天才自己可以染指,浑然不知两人相差悬殊。
这就是天才的可怕之处。天才是最善於偽装的刺客,同样长著一只鼻子两只眼,让你误以为眾生平等。一旦进入天才的领域,他们才会展露出令人绝望的锋芒。图穷匕见之日,就是凡人伏诛之时。
人生最大的悲剧之一,就是有足够的智慧去看到天才与凡人的差距,却没有足够的天赋去弥补它。
所以信者羡慕黑犬。
黑犬单纯得看不见天赋的差距。如果问他落后十万怎么办,他只会回答:那就再写十万字。
信者坐在电脑前,经歷著独属於他的至暗时刻,脑子里盘旋的不是灵感,是糟糕的回忆碎片——
高中时告白被拒的那个雨天,酒后说错话失去的朋友————它们像寒鸦绕树,聒噪不休。
无意识中,手指在键盘上敲下一行字:“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在家时间很少。”
盯著这行字很久,他才回过神来,奇怪於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个。
他的父亲確实是个货车司机,但他也不至於耿耿於怀到这种程度,连写脚本时都要拿来做开场白。
刚才仿佛有某种东西附在身上,催著他写下这些。难道这就是酒神的迷狂?
既然写了,就让它生长吧。他继续敲字:“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在家时间很少。 ↑返回顶部↑
接下来十分钟,黑犬东一句西一句地讲著他的阅读体验,最后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所以信者哥,我接下来该看什么?”
他眨眨眼,眼中发出恳求的光芒。
信者沉默几秒,將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孩子,你该学会自己找书看了。”
“可小王子老师给的那摞书我快看完了。到时候我没书看,还是要来烦你——
信者嘆了口气,滑著办公椅后退半米,转身,目光在背后书架上逡巡,最后定格在一本略显陈旧、书脊却仍挺括的书上。
“这个,我小时候看的,你应该挺有共鸣。”
黑犬接过,念出书名:“《布鲁克林有棵树》?外国的?”
“对,”信者说,“这本书讲一个美国小女孩,她的原生家庭非常糟糕,但是她————”
“原生家庭是什么?”
“原生家庭就是————你出生並且长大的那个家,你爸妈,你家人。这就是原生家庭。”信者说。
“哦。”黑犬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
“她家里特別穷,父亲酗酒,母亲做清洁工。但她有个习惯,每周六去图书馆读书,最后她凭藉读书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他停下来,拍了拍书封:“剩下的自己看吧。”
也许是“原生家庭”这个词,也许是那个小女孩的执念,有什么东西击中了黑犬。他愣愣地点了点头,像捧著一簇火苗似的,抱著书走了。
打发走黑犬,信者回到自己的电脑屏幕上,又开始煎熬地搓揉起头髮。
他的业绩离萧梦吟差了整整十万。这个距离遥远得令人绝望。
都是写小说的,他在网文平台拼死拼活也就八千均订,萧梦吟隨手就拿翡仕文学奖。转到语聊脚本上,差距依然大得像道万丈鸿沟。
最可笑的是,在信者第一次见到萧梦吟那一刻,他居然还幻想过这样的天才自己可以染指,浑然不知两人相差悬殊。
这就是天才的可怕之处。天才是最善於偽装的刺客,同样长著一只鼻子两只眼,让你误以为眾生平等。一旦进入天才的领域,他们才会展露出令人绝望的锋芒。图穷匕见之日,就是凡人伏诛之时。
人生最大的悲剧之一,就是有足够的智慧去看到天才与凡人的差距,却没有足够的天赋去弥补它。
所以信者羡慕黑犬。
黑犬单纯得看不见天赋的差距。如果问他落后十万怎么办,他只会回答:那就再写十万字。
信者坐在电脑前,经歷著独属於他的至暗时刻,脑子里盘旋的不是灵感,是糟糕的回忆碎片——
高中时告白被拒的那个雨天,酒后说错话失去的朋友————它们像寒鸦绕树,聒噪不休。
无意识中,手指在键盘上敲下一行字:“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在家时间很少。”
盯著这行字很久,他才回过神来,奇怪於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个。
他的父亲確实是个货车司机,但他也不至於耿耿於怀到这种程度,连写脚本时都要拿来做开场白。
刚才仿佛有某种东西附在身上,催著他写下这些。难道这就是酒神的迷狂?
既然写了,就让它生长吧。他继续敲字:“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在家时间很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