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孤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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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的阳光穿透薄雾,斜斜地洒在漫山遍野的蕎麦田上。那些含苞待放的白花簇拥在一起,隨著微风轻轻起伏,远远望去,真像是一场尚未消融、却带著暖意的碎雪,静静地覆盖在赤红色的山脊上。
  叶飞和祁峰並肩走在窄窄的田埂间,若澜跟在后面。两个男人的脊背一宽一窄,影子在摇曳的花海中拉得很长。
  “你小子,后来真去当了兵?”叶飞隨手掐了一根草茎叼在嘴里,那是他儿时最习惯的动作。
  “去了。”祁峰闷头走著,迷彩服上沾著草屑,“在帕米尔高原,当了三年半的侦察兵。”
  “帕米尔……”叶飞停下脚,转头看向远方连绵的雪山,“那地方,可不是人待的。听说那儿的氧气只有內地的一半,风能把石头吹动。”
  “何止。”祁峰淡淡地笑了笑,眼神里闪过一抹极其冷冽的精芒,“一年里有八个月在雪里埋著。最麻烦的是边界线上不消停,时不时要和那边的人(印军)干架。没枪声,全是肉搏,那是真的一拳换一命的买卖。”
  叶飞看著他那双布满老茧、骨节粗大的手,低声问:“干掉过没有?”
  祁峰没有回头,只是缓缓伸出四根手指,语气平静得像是在说昨天吃了几碗饭。
  “论干架,哥哥的本事你是知道的。到了部队受了训,这身横肉才算真派上了用场。所以,最后才选了我去当侦察兵。”
  “你这么牛,怎么就回来了?”叶飞皱了皱眉,“按理说,你这种兵,留队转个士官不是难事。”
  祁峰原本挺拔的脊背猛地抽动了一下。那抹属於侦察兵的凌厉瞬间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死灰般的颓丧。他停下脚步,蹲在田埂边,默默的点燃一根烟。眼角有两行清泪慢慢留下。
  故事是从一个叫“阿秀”的女孩开始的。
  “我和她的命,是在五年前那场泥石流里拴在一起的。”祁峰的声音低沉得像是在磨砂。
  那时候,阿秀是隔壁村最漂亮的丫头。有一年夏天雨水特別大,阿秀为了救一只掉进冲沟的小羊,被滚落的泥石流压住了半条腿。祁峰,这个汉子家的愣头青,硬是用肩膀顶著那块百斤重的石头,在暴雨里撑了整整两个小时,直到村里人赶来。
  “从那以后,那傻丫头就赖上我了。”祁峰嘴角露出一抹极淡、极苦的笑,“她总说,我的肩膀是全怒江最硬的,能顶住天。我当兵走的那天,她没哭,只是往我包里塞了一双她亲手纳的鞋底,说:『祁峰,你去守国,我守家。你把后背交给雪山,我把心交给你。』”
  “在帕米尔高原,零下四十度的哨位上,那是真正的生命禁区。我在那儿一待就是三年。”
  前两年,阿秀的信准时得像边境线的日出。信里总写些琐碎的小事:家里的猪胖了,阿妈的腰疼好了,村头的蕎麦花又开了。
  “阿峰,你是侦察兵,眼睛要尖。我在信里藏了一粒蕎麦种子,你把它种在雪山下,看到它发芽,就像看到我了。”
  “可到了第三年,信渐渐的变少了,信上的字跡也开始变得凌乱,纸张上偶尔会有乾涸的圆点。我以为是山里的雨水打湿了信笺,却不知那是她疼得握不住笔时,大颗大颗砸落的冷汗。”
  “直到后来有半年我一封信都没收到,我还以为她变心了,以为大山外的世界太精彩,勾走了她的魂。我在高原上疯了一样训练,想用疲惫压住心里的火。直到假期批下来,连军装都没来得及换,一身风尘地冲回隔壁村。
  回到村子,阿秀的阿妈颤抖著手,从灶台后的秘密木盒里,取出了最后一封信。
  那封信的信封是空白的,上面没有邮戳,也没有地址,只有斑驳的血跡和指纹。”
  祁峰讲到这里,整个人的肩膀剧烈地颤抖起来。他从怀里掏出一个被磨得发白的空信封,里面有一张白色的横格信笺。
  “阿峰,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已经变成你窗前的那一朵蕎麦花了。
  原谅我撒了这一年的谎。医生说这病没治了,我数著日子,发现我等不到你退伍的那天了。我怕你听到了消息,会从那座雪山上跳下来;我怕你为了见我最后一面,丟掉你最看重的军装。
  这一年里你收到的那些信,是我还活著的时候,求护士帮我分批寄出去的。我算好了日子,想陪你走完最后一年的兵役。
  祁峰,你要在帕米尔站好最后一班岗。你的肩膀能顶住泥石流,也一定能顶住没有我的日子。別为我哭,大山的儿子,只能为国流汗,不能为女人流泪。把你的勋章带回来,埋在咱俩拉鉤的那棵树下,我就在那儿。
  別找我,往前走。——你的阿秀。”
  “她不想让我知道她的死……她怕我成了逃兵,怕我毁了前程。”祁峰发出一声困兽般的呜咽,“可她不知道,没有了她,我当那个英雄给谁看?我守著那片雪山,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还是成了可耻的逃兵,我错过了归队销假的时间,部队把我开除了。”
  风从峡谷深处吹来,捲起漫山的白花,像是千万封未寄出的信在空中飞舞。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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