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一朝成名(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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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主任。”苏夏笑呵呵的打了个招呼。
  金泰妍在旁边张了张嘴,想提醒苏夏要鞠躬问好,但注意到金主任並没有什么神色异样,反应了过来。
  这是中国,倒也不需要搞这种事情。
  “苏律师。”金主任点了点头,“我等会还有个会议,我们长话短说。”
  “你有签约公司吗?”
  “没有。”苏夏一愣,摇了摇头如实说道。
  “有兴趣签约韩国的娱乐公司吗?”
  苏夏:“?!!”
  娱乐公司?
  金主任说的不是传媒公司,而是娱乐公司。
  “您这是……什么意思?”苏夏挑了挑眉,说道。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做个中间人,帮你和我们国家的娱乐公司签约,我可以保证是知名公司。”金主任解释道。
  “答应他,这对你在kpop的发展有很大的益处!”金泰妍在一旁说道。
  “我个人是愿意的,但我是实习律师,如果签约公司的话会违反律师法。”苏夏迟疑道。
  “什么意思?”金主任不由得一愣。
  “专职律师不允许与非所在律所的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我没办法签约娱乐公司。”苏夏摇头说道。
  “这一点並不是问题。”金主任顿时笑了起来,“既然不能签约,那就改为合作,这样就不会形成劳动关係了。”
  这一点苏夏想到了,但金主任自己说出来和苏夏说出来是两码事。
  现在金主任主动说了出来……
  “我没问题。”苏夏乐呵呵的点头。
  “我回到文化院会將你列为我们文化院记录在册的友好名单,享受诸如友好期限內的国民待遇、入境免检、机场优先通过等权益。”金主任又是给出了一个消息。
  “感谢!”苏夏惊喜的说道。
  国民待遇的意思是,苏夏坐飞机或者游轮去韩国,只需要拿有效期內的护照就可以说走就走,不需要准备诸如社保证明、银行流水记录等材料,完全把你当成韩国国民来对待。
  可以说是相当便利了。
  这一般都是外交和公务人员才能享有的权益,没想到他也能享受到这样的权益。
  “既然说好了,那就等我消息吧,来,交换一下联繫方式。”
  “好的。”
  等苏夏从房间里出来时,看著通讯录里备註“韩文化院金主任”的联繫人,脑袋还有点晕呼呼的。
  通讯录里第一个加的公职人员,居然是韩国的?
  这他喵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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