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西装暴徒(1 / 4)
一家早餐店內,王保强狼吞虎咽地吃著大肉包子。
林虎想著王保强的履歷,忽然有点佩服这小伙子。
八岁去少林寺练武,练到十四岁,到京城做群演,这特么是童工啊。
不过话说回来,剧组最爱用童工,因为个子小,灵活,不容易受伤。
他们游走在灰色地带,根本就没人管。
王保强就这样一直熬到二十岁,才遇到《盲井》,终於在影坛崭露头角。
六年,怎么熬过来的啊?
“你今年多大了?”
“哥,俺十六岁了!”
“你的功夫不错,我打算拍一部功夫片,用得著你,你就跟著我干吧。”
“中!”
“说普通话!”
“好!”
“你们做群演一天工资是多少?”
“三十!”
“那就一天三十。”
“没活……也算吗?”
“也算,在电影筹备期间,我会教你一套拳法,你需要在一个月內把这套拳练熟,否则我就要换人了。”
“我一定练熟!”
“好,你住哪儿?”
王保强说了,原来他住在离北影厂七八公里的一个地下室里,跟三个工友一起合租的。
他每天早上四点钟起床,跑步到北影厂门口蹲活,如果蹲不到活,就去工地搬砖。
他不管去哪里,都是跑著去,公交车是不坐的,车费太贵。
按说他做群演,搬砖,收入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
但他要把钱省下来,製作照片和资料,寄到各个剧组,寻求那万分之一拍摄电影的机会。
林虎道:“那地方太远了,你搬到我那里去住。”
王保强答应了一声,要去拿他的行李,林虎本来想阻止,跟他说:“扔了吧,哥给你买新的。”
想想还是算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不会捨得扔的。
老张开车带著王宝强去取了行李,回到四合院,林虎指著西厢房说道:“你就住这里这间吧!”
王保强感觉自己像在做梦一样,忽然间就出现一个大哥,给他活干,给他饭吃,还让他住这么宽敞乾净的房子。 ↑返回顶部↑
林虎想著王保强的履歷,忽然有点佩服这小伙子。
八岁去少林寺练武,练到十四岁,到京城做群演,这特么是童工啊。
不过话说回来,剧组最爱用童工,因为个子小,灵活,不容易受伤。
他们游走在灰色地带,根本就没人管。
王保强就这样一直熬到二十岁,才遇到《盲井》,终於在影坛崭露头角。
六年,怎么熬过来的啊?
“你今年多大了?”
“哥,俺十六岁了!”
“你的功夫不错,我打算拍一部功夫片,用得著你,你就跟著我干吧。”
“中!”
“说普通话!”
“好!”
“你们做群演一天工资是多少?”
“三十!”
“那就一天三十。”
“没活……也算吗?”
“也算,在电影筹备期间,我会教你一套拳法,你需要在一个月內把这套拳练熟,否则我就要换人了。”
“我一定练熟!”
“好,你住哪儿?”
王保强说了,原来他住在离北影厂七八公里的一个地下室里,跟三个工友一起合租的。
他每天早上四点钟起床,跑步到北影厂门口蹲活,如果蹲不到活,就去工地搬砖。
他不管去哪里,都是跑著去,公交车是不坐的,车费太贵。
按说他做群演,搬砖,收入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
但他要把钱省下来,製作照片和资料,寄到各个剧组,寻求那万分之一拍摄电影的机会。
林虎道:“那地方太远了,你搬到我那里去住。”
王保强答应了一声,要去拿他的行李,林虎本来想阻止,跟他说:“扔了吧,哥给你买新的。”
想想还是算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不会捨得扔的。
老张开车带著王宝强去取了行李,回到四合院,林虎指著西厢房说道:“你就住这里这间吧!”
王保强感觉自己像在做梦一样,忽然间就出现一个大哥,给他活干,给他饭吃,还让他住这么宽敞乾净的房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