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分別(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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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现在苏恩曦在干什么,发现自己消失之后会不会著急,会不会发动力量去找自己。
  也有可能等自己回去之后发现时间根本没有流动,大家嘻嘻哈哈照常过下去。也有可能自己回去之后发现时间已经过去百年,所有人都已经逝去,他一个人在陌生的时代不知所措。
  他好不容易才能遇见真心对自己好的人,他有些捨不得放手。
  胸膛处,戒指散发著微微的热量,似乎是在安慰著路明非。
  “谢谢,也有可能只是我自己想多了。”
  路明非伸手抚过戒指,指尖摩挲著戒指內环的希伯来文,嘴角轻轻勾起笑容。
  他相信著送给他戒指的那个人,他相信著自己所期望的定然不会成为过眼云烟。
  『我永远与你同在。』
  “我知道,我们同在。”
  合上眼,路明非沉沉睡去,並未发觉自己床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身穿白袍的男人。
  “你不打算和他说些什么吗?”
  路明泽坐在床边,轻轻把玩著帕南送给自家哥哥的那把枪。
  他是跟著耶穌一起来的,这傢伙完全就把他留在了身边,那还没开始的剧本早就已经胎死腹中,剩下的路只能交给路明非自己去走。
  “不了,我和他总会再见的,但不是现在。”
  耶穌摇了摇头,隨后带著满脸不情愿的路明泽消失在了原地。
  而路明非的床头则是多出了一个小小的吊坠,是一个银色带金色纹路的长枪。
  等少年醒来,路明非看著枕边的小號的长枪陷入了沉默,他认识这枪,那天在各各他山,看著士兵將这枪刺进那人的肋旁。那是朗基努斯之枪,是沾染了神血的圣物。
  但歷史上的这把枪断成了三截,传说在每个地方都有存在,但真正的圣枪去向不明。现在看来,耶穌將这枪收回了自己手中,並在昨晚交给了他。
  话说他是不是练刀练早了,练枪才是正道。
  毕竟古人有话说得好,一寸长一寸强,枪管刻膛线更是强中强。
  但是练都练了,总不可能这就放弃吧。而且日后万一碰上什么近身交战还是需要有刀法在身的。
  “走吧,继续训练。”
  路明非穿好衣服,將圣枪贴身放好,【路明非】已经在外面等候了有一会了,帕南开著又一辆吉普车去了训练场。
  “走吧,今天训练量可以翻倍了。正好之前预定的新的吉普车也到了。”
  “我不理解!”
  於是时间也在这样的训练中缓缓逝去,路明非的体能肉眼可见地提升著。【路明非】也知道路明非想要练枪的决心,於是很高兴地定做了一根长杆,然后在每日训练中增加了枪术的锻炼。
  至於枪械的锻炼就不是【路明非】需要考虑的了,名为“路明非”的个体,你可以说他脑子不聪明也可以说他体能不行,唯独不能说他枪玩得烂,那是刻在身体当中的本能。
  他们是天生的神枪手。
  值得一提的是v在路明非训练的第二周就回来了,照她的话来说就是那些狗镇的苟且也就那样,没有新美国的总统玩的脏。她v大人乾脆当了一个好人,顺著百灵鸟的意愿將她送上了月球。
  不过让她有些难受的就是不得不杀了所罗门·李德,明明那傢伙也是个不错的人来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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