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吃肉喝酒(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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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头公猪真大啊,得有250公斤了吧?”
  土坡上,张兵用脚踢了踢早已经凉透的野猪,嘴里嘖嘖称奇。
  姜明阳也凑过来看。
  公猪体型確实大,鬃毛粗硬,獠牙露在外面,死了都还透著一副凶相。
  “大有啥用,要不是怕这畜生发狂,还不如打另一头母猪。”张大勇嘆息一声。
  公猪虽然体格大,但是肉有股刺鼻的骚臭味,无论怎么焯水、加多少调料都很难去除。
  而且野猪这玩意儿运动量大,体脂率非常低,这就导致它的肉质又硬又柴,不好吃。
  母猪要稍微好点,处理一下还是挺受欢迎的。
  不过这个年代的人都穷,野猪肉便宜,三四毛一公斤,还是有人愿意买的。
  “这两头猪得四百多公斤了,咱咋弄回去?”张兵皱眉道。
  这是个眼下面临的难题。
  如果没有那条河拦路的话,还可以用树枝做个爬犁拖回去,但现在就是被河给挡住了。
  三个人想把这么大的野猪抬过去,恐怕有点费劲,至少得四个人,一人抓一条腿才行。
  而他们带的那把刀又太小了,没办法解肉。
  张大勇想了想,沉吟道:“先把这两头野猪处理掉,埋起来。”
  “明天我去找林场的人借把油锯,我们砍几棵树,在那几块石头旁边搭个桥,这样就能拖著过去了,以后也方便。”
  姜明阳表示赞同,眼下也只能如此了。
  “顺便再找李队长借下马车吧。”
  马车可以留在林子外边,等出了林子用马车拉回去,能省不少力气。
  张大勇点点头:“行,就这么办。”
  三人开始忙活起来。
  公猪本来就被打中脖颈,体內的血都流得差不多了。
  张大勇蹲下身,拿著刀尖捅进那头母猪的脖颈,给它放血,然后开膛破肚。
  野猪的內臟能吃的部位不多,只有心臟和肝臟味道不错,猪肚也能吃,就是处理很麻烦。
  肠子啥的根本没法要,油脂少、骚气又重,洗起来还费劲。
  所以只取了心肝肚,剩下的全扔掉。
  整了半个来小时,两头猪总算处理完。
  三人把收拾好的野猪拖到坡下的一个坑里,距离一百多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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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再埋一层厚厚的雪,最后把沿途的血跡清理掉,这才算收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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