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尊九执(其一)(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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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照说:“我愿意拿这双眼睛当柴火,点燃这光,照亮人前面的路。就算异族来了,我来挡。就算我死了,这光也不灭。有一个人看见光,就有一个人得救;有一万人看见光,就有一万人醒来。光照到的地方,黑暗一定会退。真相在哪里,谎言一定灭亡。“
  这一天,阿照的眼睛里燃起了火。
  火不烧他的眼睛,不烧他的身体,但他的眼睛从此一直亮著,像两盏灯,照在黑暗里。
  族人开始害怕,但慢慢靠近,借他的光认路,借他的光认人,借他的光躲野兽,借他的光平息爭斗。阿照走在前面,大家跟在后面,慢慢走出地洞,慢慢仰望星空,慢慢知道自己的身体、自己的族人、自己的敌人、自己的朋友。
  这就是玉鼎仙尊少年时候的事。
  ——
  玄真子说:
  我曾经怀疑,仙尊怎么能把眼睛点燃成火?查考原因,才知道那火不是天上降下来的,不是地里生出来的,是从心里起来的。
  他心里有一个念头:想要看见真相。
  他心里有一个愿望:想要让別人也看见真相。
  这一个念头一个愿望,一天天积累,凝结成了执念。执念到了极点,精神和心神都灌注进去,眼睛就跟著心,烧起来成了火。
  世人都说仙尊的道是从天上得到的,我今天才知道,仙尊的道是从心里得到的。
  少年时许下的一个诺言,用一辈子去兑现;活著的时候兑现,死了以后还留著。今天那九块遗骸,各有各的异象,就是因为他执念太重,死了都没消。后人得到他遗骸的,得到他的力量,也要承担他的执念。
  但执念这个东西,是双刃剑。没有执念成不了事,执念太过反而成灾。
  仙尊少年时点燃眼睛,是执念的开始;仙尊晚年陨落,是执念的结束。从开始到结束,七千多年,他的心没变过,他的志向没动摇过。这才配做人族的先驱,这才配做九块遗骸的主人。
  所以说:不一般的人,一定有不一般的执念。不一般的执念,成就了不一般的事,也招来了不一般的灾祸。
  后世的少年,读到这一篇的,要知道仙尊不是生来就是神仙,而是以凡人的身体,怀著不平凡的志向,一天天积累,最后才成就了他的伟大。
  有志气的人,事情总能做成。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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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吾尝遍访人族故地,得见玉鼎仙尊少年时旧居遗址。断壁残垣间,有石一块,上刻稚嫩字跡:“吾欲逐暗。”四字歪斜,笔画深浅不一,似是孩童以石划就。
  问及当地耆老,得闻仙尊少年事。
  仙尊少时,名曰阿照。
  其名之来,因母生之於洞穴深处,不见天日,唯有一隙微光自石缝透入,照於婴面,故取名“照”。
  彼时人族尚在洪荒,未得光明。
  所谓光明者,非日月星辰——日月星辰悬於天上,然人族不敢出。一出洞穴,便入黑暗。那黑暗非止无光,更似活物,能噬人声,吞人影,引人入歧途,坠入深渊。
  人族居於地穴之中,世代不见天日。
  穴中无火。因火能引来异族,异族视火如血,闻火而来,食人。
  故人族生於黑暗,长於黑暗,老於黑暗,死於黑暗。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阔,不知己之面目,不知亲之形容。以手辨人,以声识亲。
  阿照幼时,尝问母曰:“天外有何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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