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新銃破祖制(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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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慈烺猛地站起,声震殿宇:
  “昔日,唐太宗曾言,其纵横天下三十载,所向披靡,其秘诀何在?”
  他目光如电,扫视全场,
  “唯『甲坚兵利』四字而已!”
  阳光穿透窗欞,將香炉的烟影投在案上山河舆图间,形成流动的光斑。
  “今我大明王师,当铸五雷神机之锐,立不世之功!”
  他手指点向图式部件,
  “朕观此銃可分而制之,如庖丁解牛,各营专攻一器。”
  手指在母銃与子銃接榫处稍作停留,
  “著设母銃营、子銃营、龙头营,各司其职。”
  “更立总装营专事合范,如此可事半功倍。”
  “陛下圣明!”
  左懋第眼睛一亮,
  “这龙头、子銃分开打造,就像景德镇御窑分作画坯、上釉、烧窑三十二道作房!”
  “左卿深知朕意!”
  朱慈烺从龙案抽出一卷《工部造册》推至案前。
  纸张上的流程图解在日光下舒展——
  母銃、子銃、龙头等部件皆以硃笔圈画,旁註“各营分制,合范成器“八字。
  《造册》之上,每道工序都指定了专人督造,並附有精细绘製的標准范式图样。
  更在尺寸旁,以蝇头小楷厘定標准公差范围——
  但凡有不符范式与图式尺寸之部件,皆退回重製。
  这套分工协作、尺寸苛求的规程,正是朱慈烺心中缩短工期的倚仗。
  “欲大兴火器,仅工部之力恐独力难支。这匠户制度...倒可化朽为奇。”
  大明匠户制度,源於元朝,蒙古人將俘获、搜罗之工匠及民间手艺人,集中设“匠籍”,
  官府登记在册,令其世代从事本业。
  “著工部拨付专项银两,允不当值的匠户自组民间作坊,承造『神机銃』之特定部件!”
  “工部验收合格,按件计价!”
  高倬闻言,几乎是扑跪在地,声音带著“忠直”的急切:
  “陛下!万万不可!此议大悖祖制啊!”
  他猛地直起腰身,仿佛在捍卫铁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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