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知府张炳昌(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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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常百姓受杖百杖尚要毙命。
  若衙役落杖时暗运內劲,分明是要置人於死地。
  张元见状,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再次上前:
  “府尊大人,据《良贱相殴》律条,奴婢殴良民,各加凡人一等。区区布衣黔首——”
  他目光扫过朱慈烺的粗布衣,
  “辱及縉绅,当依律加罚。”
  言下之意,卑贱者冒犯尊贵者,本应杖一百的刑罚,便要添作一百一十。
  这张元对“斗殴律例”这般如数家珍,倒像是常年把法典当刀斧,专用来劈砍平头百姓的脖颈。
  “张公子深諳律例,实乃刑名之才。”
  张炳昌微微頷首,手中那方阴刻著“执法如山”四字的惊堂木赫然抬起,隨即重重拍下:
  “来人,將二犯拖至堂前,按律加十杖行刑!”
  朱慈烺懵了,这打架斗殴,竟还要论尊卑?卑者罪行便要加重一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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