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一个月期限(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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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家佑:“???”
  钱老板?
  我什么时候改姓了!
  李科长推了推眼镜,打量许家佑:“老许饭馆?就是那个要破產的?”
  “是。”许家佑坦然承认,“但我还想再试试。”
  “试试?”王主任皱眉,“小许,我不是说了吗,月底前……”
  “王主任,您先看看这个。”许家佑拿出地契,双手递过去。
  王主任接过来,展开一看,脸色变了。
  “这是……”王主任皱紧了眉头。
  “我爷爷当年买下饭馆房子的地契。”许家佑说,“上面写著,1956年公私合营时,房子由街道『代管』,许家后人可以凭地契『主张权利』。”
  王主任仔细看了一遍,又递给李科长。
  李科长看得更仔细,还对著光看了看纸张和印章。
  “民国三十七年的地契……”
  李科长沉吟道,“理论上,这种解放前的地契,现在还有没有法律效力,要看具体情况。但既然有街道1956年的盖章確认,说明当时是承认这份权利的。”
  王主任有些尷尬:“这……这么多年了,我都不知道有这回事。老档案估计都找不到了。”
  “王主任,”许家佑诚恳地说,“我不是要拿回房子。我只想用这份地契,换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饭馆重新开业的机会。”许家佑继续说,“给我一个月时间。如果我能把生意做起来,把欠的房租补上,以后按时交租。如果我做不起来,月底我主动搬走,这地契……我也交还给街道。”
  这话说得很明白:地契是我的筹码,我拿来换一个月的宽限期。
  大家又都是聪明人。
  王主任看向李科长。这种事,他一个人做不了主。
  李科长沉思片刻,问许家佑:“你打算怎么做?老许饭馆连续亏损三年,不是没原因的。”
  “我打算改变经营思路。”许家佑把今天的经歷简单说了说,“不做大菜,主做汤麵,价格便宜,走薄利多销的路子。今天我去棉纺三厂门口试了试,二十碗汤,不到半小时卖光。”
  “厂门口摆摊?”李科长皱眉,“那是无证经营,不合规定。”
  “所以我需要正式的店面,需要执照。”许家佑说,“只要给我一个月,我就能证明这条路走得通。”
  办公室里安静下来。
  王主任在犹豫。
  按说,破產通知已经下了,没有再收回的道理。但这张地契……確实是个麻烦。如果真的闹起来,街道也理亏。
  李科长则想得更远。
  他是商业局的,最近上面在鼓励个体经济,但下面执行起来困难重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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