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断头饭(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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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没说什么。只是在心里记住了。
  记住这个名字。记住这张脸。记住这三百文钱,每个月往河內寄。
  躺在榻上,望著那根横樑。
  想:要是李双没贪那几亩田,没收那二百文钱,没打伤那个里正……
  要是没做那些事……
  他会活著。
  会每个月继续往河內寄钱。母亲会继续收到那些钱,不知道是儿子用命换的,只知道每个月会准时到。弟弟会长大,会娶妻,会生子,会记得有一个哥哥在汉中当兵,每个月寄钱回来。
  但那些事,他做了。
  闭上眼睛。
  想起自己说过的话。“从今日起,你等是骑都尉刘彦麾下。不是降卒,不是弃军,不是没人要的累赘。”
  李双是没人要的。收了。
  收了,就得负责。
  对他们的命负责。对他们的错负责。对他们的死负责。
  对——得亲手处置他们——这件事负责。
  躺到卯时。
  然后起身。
  没唤阿福。
  自己打水,洗漱,束髮,穿好那身玄色深衣。
  走到厨房。
  厨娘正在烧火,看见他进来,嚇得差点把锅铲掉在地上。
  “使、使君——”
  刘彦说:“借灶用用。”
  厨娘不敢问。退到灶房门口,看著这个年轻的太守挽起袖子,从案板上拿过一块没切的猪肉。
  刀工很差。
  肉切得厚薄不匀,有的块太大,有的片太薄。切了三刀,第二刀切在砧板上,刀刃磕出个米粒大的缺口。
  没换刀。
  把切好的肉放进锅里,加水,添柴。
  火舌舔著锅底,油烟燻著眼睛。没躲。
  煮了一碗肉羹。
  盛进陶碗,盖上盖,放进食盒。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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