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真以为我是软柿子?你挑错人了。(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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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等秦阳感知里面情况如何,一道魁梧的身影立刻映入眼帘。
  伟岸的身躯宛如一座小山,身披著青铜色甲冑,皮肤呈现黑黑铁色,五官宛如恶鬼狰狞,令小孩惊惧!。
  泰坦族洛克斯!
  洛克斯脸色如常,隨意一掌,下方城池连著整个土地被抓了起来,洛克斯嘴巴微微一张,將整个城池吃了下去!
  剎那间,整个城池生灵成为了洛克斯的口粮!
  忽然,似乎感应到了什么。
  洛克斯朝著秦阳方向看过去:“哦,杀古斯曼的人类。”
  “味道倒是不错,而且他的积分遥遥领先。”
  “我若是將他给宰了。”
  “我肯定能位列魁首!”
  第一名是什么,洛克斯並不清楚。
  但族內来之前告知他们,无论如何都要拿到第一。
  若是不够,下面的泰坦族將积分贡献给第一名的积分者。
  如何贡献?
  那自然是被杀。
  由此可见,泰坦族多么重视这一次的第一名。
  洛克斯咧嘴一笑,巨大的身形像是装了火箭一般,直衝冲朝著秦阳横衝而来。
  “人类你能杀掉古斯曼这个杂种我很高兴。”
  “按照往常,我应该给你奖励。”
  洛克斯的速度很快,径直来到秦阳的面前,脸上露出阴冷的笑容:“不过你是人类,加上你的积分对我有用。”
  “所以我只能送你一程了。”
  言语间,洛克斯一拳轰出。
  沸腾的神力犹如浪潮,狂暴的力量撕裂空气,迸发出刺耳的撕裂声!
  秦阳浑身浮现金色神辉,宛如黄金浇筑,像是金刚降世,不退反进,挥动拳头打出。
  轰隆。
  双拳碰撞,两人脚下的地面轰然炸开,方圆数百里尽数化为齏粉。
  “你的力量有点不正常。”
  洛克斯露出一抹惊讶。
  他跟很多人类交手过,但没有一人能跟他硬碰硬。
  泰坦族是否神族不重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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