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征伐恶魔是有代价的(3 / 4)
如果他一直躲在龙城中,等待圣主感觉不到胜利希望的时候,將眾多眷属收入龙界的时候肯定会带上他的。
但在记忆中,圣主甚至在那种情形下还用意识找了一下他,但却没找到,只看到了龙城之外,到处都是龙和其他恶魔巫师或者超凡者军队的鲜血。
看向天空,巨龙们还是遮天蔽日的,他们都用仇恨的目光看著战局。
石阳腾空而起,缓缓走向战场。
他现在有了巨龙的辅佐,那么第二次的反扑似乎就显得没有了强度。
但这真的没有强度么?
那怎么可能?
那可是圣斗士法杖+神明神器啊。
在理论上,这强度比第一次反扑还要高,只是因为神巡身上没有神明的漏洞,並且有他的力量作为对抗,这才让神明最重要的地狱魔法没了用处。
专门斩圣主的剑,可斩不了其他的巨龙。
石阳俯视战场。
这种级別的战斗,没有让建筑受到太大的伤害,顶多是一些砖瓦落地,一些墙体有了划痕。
而在他进入神渊殿宇的这点时间,战斗基本上就到了尾声。
在不远处,一个紫衣光头老者口吐鲜血,眼中满是遗憾的看著天空。
他的不远处,是一个高达几十米的超庞大人偶,这个人偶全身焦糊,似乎还在碳化,但人偶的守护之力还在守护著他,不让他被周围的火焰灼烧。
在开清几十米开外的地方,一个身穿白绿祭司袍的老者被自己手中的圣斗士法杖击穿了身体,狠狠的定在了砖瓦之间。
那根流传千年的圣斗士法杖已经损坏,完全没有了庇护之力,但周围的火焰却没有灼烧他,似乎有人刻意控制的火焰,就是想要留他一口气,让他看著战斗的结果。
之后带著神器来的老道士,他用著古老的全真剑法,手持来自吕洞宾的长剑,面容苍白的与一头已然接近三十米的庞大巨龙战斗著。
他身上的气息越来越弱,他眼中满是绝望,因为,他已经在这条巨龙身上留下了很多很多足以致命的伤势,但龙的血在留,龙却依旧活著。
巨龙甚至早已放弃了所有的防御,完全不顾刺入身体的神器,红著双眼,用无比古老的语言喊著一些激昂的话语,与他以伤换伤,以命换命。
再远一些,两条巨龙躺在地上,气息很是微弱。
这两个巨龙应该是上来帮忙的,然后被神器斩伤了。
石阳走了过去。
眼中出现了马符咒的光辉,挥手扫在了两条巨龙身上。
嗡~
他们身上,神器残留的伤势很是顽强,足足花费了三分钟,就连马符咒都有些暗淡的时候,才让他们的伤势开始好转,没有了死亡的风险。
这就是神明的力量对非恶魔巫师级存在的碾压感了。
神器造成的伤势,但凡没有同级的恶魔之力对冲,基本上就没了。
这也是那个老道士一拿出神器,石阳就让三条巨龙回来的原因了。
在两条巨龙感激的目光中。 ↑返回顶部↑
但在记忆中,圣主甚至在那种情形下还用意识找了一下他,但却没找到,只看到了龙城之外,到处都是龙和其他恶魔巫师或者超凡者军队的鲜血。
看向天空,巨龙们还是遮天蔽日的,他们都用仇恨的目光看著战局。
石阳腾空而起,缓缓走向战场。
他现在有了巨龙的辅佐,那么第二次的反扑似乎就显得没有了强度。
但这真的没有强度么?
那怎么可能?
那可是圣斗士法杖+神明神器啊。
在理论上,这强度比第一次反扑还要高,只是因为神巡身上没有神明的漏洞,並且有他的力量作为对抗,这才让神明最重要的地狱魔法没了用处。
专门斩圣主的剑,可斩不了其他的巨龙。
石阳俯视战场。
这种级別的战斗,没有让建筑受到太大的伤害,顶多是一些砖瓦落地,一些墙体有了划痕。
而在他进入神渊殿宇的这点时间,战斗基本上就到了尾声。
在不远处,一个紫衣光头老者口吐鲜血,眼中满是遗憾的看著天空。
他的不远处,是一个高达几十米的超庞大人偶,这个人偶全身焦糊,似乎还在碳化,但人偶的守护之力还在守护著他,不让他被周围的火焰灼烧。
在开清几十米开外的地方,一个身穿白绿祭司袍的老者被自己手中的圣斗士法杖击穿了身体,狠狠的定在了砖瓦之间。
那根流传千年的圣斗士法杖已经损坏,完全没有了庇护之力,但周围的火焰却没有灼烧他,似乎有人刻意控制的火焰,就是想要留他一口气,让他看著战斗的结果。
之后带著神器来的老道士,他用著古老的全真剑法,手持来自吕洞宾的长剑,面容苍白的与一头已然接近三十米的庞大巨龙战斗著。
他身上的气息越来越弱,他眼中满是绝望,因为,他已经在这条巨龙身上留下了很多很多足以致命的伤势,但龙的血在留,龙却依旧活著。
巨龙甚至早已放弃了所有的防御,完全不顾刺入身体的神器,红著双眼,用无比古老的语言喊著一些激昂的话语,与他以伤换伤,以命换命。
再远一些,两条巨龙躺在地上,气息很是微弱。
这两个巨龙应该是上来帮忙的,然后被神器斩伤了。
石阳走了过去。
眼中出现了马符咒的光辉,挥手扫在了两条巨龙身上。
嗡~
他们身上,神器残留的伤势很是顽强,足足花费了三分钟,就连马符咒都有些暗淡的时候,才让他们的伤势开始好转,没有了死亡的风险。
这就是神明的力量对非恶魔巫师级存在的碾压感了。
神器造成的伤势,但凡没有同级的恶魔之力对冲,基本上就没了。
这也是那个老道士一拿出神器,石阳就让三条巨龙回来的原因了。
在两条巨龙感激的目光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