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 章 jk.罗琳的老师(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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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染哼著小曲,自己骂了自己一句。
  今天和罗琳这次见面,算是彻底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也代表《哈利波特》可以正式动笔了。
  不过哈利波特是本系列书,全部写完得按200万字来打底,林染可不准备把接下来的时间全部耗在这一本书上。
  按照他的计划,是每年至少放出一到两部,既给自己留有其他写作的空间,也给读者回味和传播的时间。
  这个写作速度算是很快了。
  罗琳当年写完七部曲,也用了十多年的时间。
  主要还是哈利波特已经有一个很成熟的体系了,所以林染只需要修改一下书里一些不合理的设定,然后再在原文上提升一下文笔,就可以了。
  毕竟,哈利波特哪怕创造了一个销售奇蹟,但也改变不了它本身没有太多深度和內核。
  它不是《雪国》,不是《百年孤独》,不是那种能让你在深夜读完最后一页之后坐在黑暗中沉思半个小时的书。
  某种意义上算是文学界里的快餐、汉堡堡。
  销量自然不用说,世界各地都有卖汉堡的,口味更是没得说,只要是个人,那都能尝两口。
  小孩喜欢,大人也不排斥,属於老少通吃的大眾消费品,但你要拿它当主食,当成文学正餐,那肯定不行。
  营养太单一,吃多了会腻。
  不过这对林染来说,都不是问题,他的文笔有前面《雪国》和即將上市的《挪威的森林》在,都是有目共睹的。
  到时候哈利波特刚上市的时候,肯定会被人批评他不务正业,自甘墮落。
  但等到销量出来,自有大儒为他辩经。
  懂不懂什么叫全能型写手啊?
  懂不懂什么叫阳春白雪要有,下里巴人也不能少?
  能写《雪国》拿布克奖,也能写《哈利波特》风靡全球,这才是真正的文字掌控力。
  只会一种路数的作家,跟只会做一道菜的厨子有什么区別?
  “嘖嘖~”
  想想那个场景,林染就觉得得劲,嘴里啍起了前世一句耳熟能详的鬼畜神曲:“你叉叉,唱日出,穷哈哈,唱日落,哈利波特骑著扫帚飞……”
  关晓彤也是惨。
  演了部电影,这辈子这个黑歷史都过不去了。
  还没办法告,但凡法官来一句请出示原视频,她就得主动撤诉,跟申请调查原告的瀏览器记录没区別,贏了官司,但也输了人生。
  胡思乱想了一会,林染在椅子上坐直身体,拿来一个全新的草本,扭开墨水瓶,將大律师送他的蓝色钢笔吸满墨水。
  然后先闭上眼睛,静了会气。
  等找到感觉后,睁开眼,提笔就开始写。
  “第1章大难不死的男孩。
  家住女贞路4號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託,拜託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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