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 章 离婚了的妃英理(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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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两天,林染都是窝在家里埋头写论文,连学校都没去。
  用他的话说,这叫“闭关修炼,屠龙证道”;用明美小女僕的话说,这叫“少爷认真起来的样子真迷人”;用小哀的话说,这叫“总算消停了”。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想要成为真的大学者,可以偶尔在温柔乡里墮落一下,但不能沉迷於墮落,只有忍受住別人不能忍受的,才能享受到別人不能享受的,
  这个道理,林染前世就懂得。
  这辈子,他不仅要懂,还要身体力行。
  周四下午。
  米花市区役所。
  两道人影一前一后从里面走了出来。
  妃英理走在前面,手里拿著一个装著文件的牛皮纸袋,毛利小五郎则是跟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地方。
  两人是来区役所拿离婚证明的。
  他们是属於协议离婚。
  这种离婚方式在霓虹很常见:只要双方自愿,財產子女无爭议,就可以共同前往居住地的市区役所提交离婚申请书,手续下来的也很快。
  无需等待期,无需法庭的介入和调解。
  今天,不过是来取走那几张最终敲定一切、盖上了官方印章的纸。
  从此,法律上,他们就是陌路人了。
  入秋了,初秋的风儿有些凉意,將妃英理耳畔的髮丝吹到唇边,她面庞上清冷的眉目都好似因此融化了几分,显露出一种久违的轻鬆。
  毛利小五郎抬头看了眼,隨后又沉默著低头掏了根烟点燃,深吸了一口。
  十年了。
  从最开始的分居,到日復一日的冷战、爭吵、互不干涉,再到如今,平静地走进区役所,签下那份离婚协议。
  对这对早已名存实亡、分居整整十年的夫妻来说,离婚,与其说是关係的终结,不如说是一种迟来的、对彼此的“解放”。
  再深厚的感情,10年下来也早就淡了。
  所以,当妃英理几天前在电话里提出离婚后,毛利小五郎並没有说什么,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下来。
  约定好时间,手续办得出奇的顺利。
  两人也没什么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割,那栋三层楼的“毛利侦探事务所”是小五郎父母留下的,妃英理早就搬了出去,有了自己的公寓和事业。
  唯一的牵扯,大概就是女儿小兰的抚养权。
  不过小兰也长大了,马上就要上大学了,爭不爭抚养权也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不然以大律师的能力,只要想,没人能爭得过她。
  但这件事上,妃英理和毛利小五郎对小兰都有愧,所以默契的商量好,决定暂时不告诉女儿,两人已经离婚的事实。
  不能因此影响到女儿考大学。
  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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