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个惹不起的人(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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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行保存药方……会保存那么久吗?”陈子履有点疑惑。
  “当然会。”
  沈汝珍耐心解释起来。
  儘量保存客人的药方,是大明药行不成文的规矩。
  因为医药之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治病救人时,郎中开药,药行配药,眷属煎药,病人服药,一步都不能弄错。
  否则,药到病不除事小,出了人命官司,麻烦就大了。
  药行为了自证清白,给客人配药前,须先由坐堂大夫验方,以免配出虎狼之药。
  配药之后,药方还要保存起来,存档很长一段时间。
  药行越大,保存的时间越久。
  而匯德堂是本县最大的几个药行之一,才过了五年而已,多半还有留档。起码最近两年的存档,肯定是有的。
  陈子履听得连连点头,直嘆自己孤陋寡闻。
  惭愧,惭愧。
  沈汝珍道:“陈大人乃仕途中人,钻研医道只是閒时雅兴,不经常给人看病,不知道也难怪。”
  陈子履厚著脸皮点头,默默將这条线索记下,又问道:“林耀的妹妹林舒,你们可认识?”
  “自然认识。”
  听到林舒的名字,沈青黛显得很上心,主动坐到陈子履侧边,细细讲了起来。
  林家三代都患有心绞之症,所以林耀一直很担心妹妹,每次进城,都会带上妹妹一道诊断。
  为的就是防患於未然。
  沈青黛与林舒很投缘,见面多了,便渐渐拿她当妹子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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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耀在被打的前两天,还带林舒来过一次医馆。
  听到这里,陈子履忍不住问道:“如此看来,林耀和妹妹是很要好的,为何將亲妹子卖给丁永奎呢?”
  “绝无可能。”
  沈青黛急得站了起来,“林耀哥就算卖了自己,也不会卖亲妹子的。那个丁什么魁,他是泼皮无赖,是人贩子……”
  陈子履心中顿时充满困惑。
  因为卷宗里明明白白写著,高府从丁永奎手里转雇了林舒,立了红契。
  而红契存根上又写著,丁永奎有林耀典妹之白契。
  可惜白契是民间契约,县衙例不存档,陈子履无从得知內容。
  不过给被拐民女开红契是重罪,户房司吏的胆子再大,也不敢无中生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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