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菜鸟一招满堂惊(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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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回往返,外加丈量三十多亩地,没有十几天根本弄不清楚。
  第一个小案便费时日久,堂尊的牛皮呀,便吹破了。
  陈子履见黄有禄神情有异,故意问道:“依黄司吏之见,这个案子该如何处置?”
  “咳咳!”
  黄有禄早有准备,慢条斯理地开口:“回堂尊的话,李父早亡,即『长兄如父』。按律,『子告父,虽得实,杖一百,徒三年』。小的以为,应按律杖责原告李二福,判徒三年,以正风气。”
  堂外顿时一片譁然。
  好端端的田地纠纷,怎么扯到“子告父”去了?
  可黄有禄搬出了《大明律》,剎时间,大家又不知该如何反驳。
  陈子履穿越前便见多识广,不用祭出ai,他也知道黄有禄这廝,正在给自己挖坑。
  首先“长兄如父”是俗话,“子告父”是律法,合在一起似乎有理,实则疏漏甚大。
  长兄再“如父”也不是“父”,怎么能生搬硬套呢?
  其次,这种乡里纠纷的小案子,衙门理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若动不动便依《大明律》滥刑,会显得官府冷酷不仁,不近人情。
  一百杖打下去,堂官非戴上酷吏的帽子不可。
  另一边,李二福听说要“杖一百,徒三年”,嚇得魂都掉了。
  这可是公堂的一百板,挨实了,不死也半残。
  至於徒三年就更惨了,三年后从牢房出来,媳妇儿指不定跟汉子跑爪哇国去了。
  於是他趴在地上,开始磕头求饶,口中高呼“小的撤诉”,“小的不告了”。
  陈子履眉头大皱。
  根据ai给出的判决建议,县衙只需出一份帖付,写明分田指引,命里长、耆老、族长重新主持分家即可。
  事后再派干吏复查核验,以示公正。
  这是苏州、崑山一带,解决邻里纠纷常用的“官批民调”,能减少县衙的麻烦。
  在偏远的广西,这也算“先进经验”了。
  没想到,黄有禄这么一闹,李二福被嚇得连呼撤诉,这案子眼看就要黄。
  第一案便无疾而终,怎能显出县太爷断案如神呢?
  陈子履思索了一下,忽然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一个更好的主意。
  他用ai调出早前存档的鱼鳞图册,依瓢画葫芦,在纸上临摹出李家地块的大致形状。
  然后脸上一板,对堂下呵斥道:“衙门森严,岂能容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上茅厕咩?本县且问你兄弟二人,可愿按律均分田產?”
  “小人愿意!”
  李二福本就为了公平二字而来,当然满口答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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