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法官:明知是偽证你还呈上法庭,玩我吶?(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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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案情复杂,涉及的原告数量较多,因此金丘区法院今天安排的主要是必要的法庭质证程序。
  于洋来到民事庭后,发现对面的被告席上张利鹏、郭淮等已经在场。
  不过看上去张利鹏一副傲然姿態,仿佛已经宣判他们胜诉了。
  反而是特派的法务部副主任郭淮,一直在翻阅相关资料,准备对原告于洋一方提出的相关证据进行质证。
  至于于洋带来的两位证人臧亚楠、李雄则是在候审室等待。
  于洋目光看了看不远处正在直播的摄像头,给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立刻,[今日给个说法]直播间里面,眾多网友热闹起来:
  [嘖嘖嘖,於律师冲我笑了!]
  [前面的,你不要產生错觉,人家只是对著镜头笑了下。]
  [大家都知道了吗,刚才於律师那句『法务越强的车企,越不能买』,已经火出圈了,现在汽车论坛上连车企法务排行榜都弄出来了。]
  [话说今天只是法庭质证,就能引起全网的关注吗?]
  ......
  庭审现场上,广播已经开始播放庭审注意事项:
  『根据龙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作为依法进行的严肃活动,参与庭审的各方,包括旁听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法庭纪律要求:
  一,进入法庭必须接受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像机、录音设备,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枪枝等危险物品。
  二,庭审期间法庭內需要保持肃静,注意不得喧譁、鼓掌、吸菸、隨意走动等妨碍庭审进程的行为。
  三,庭审期间要听从审判长指挥,无关人员不得隨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发言或提问。
  四,通信电子设备请关闭。
  五,对於违反法庭纪律人员,审判长有权进行警告、责令退庭,涉嫌违规违法的行为,將依法进行罚款、拘留。
  六,对实施哄闹、衝击法庭或侮辱、誹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原被告人员的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听到这里,于洋突然想起来前一阵邱大强电梯內死亡的案子审判过程中,邱家人打闹法庭后,被通缉的事情,不禁哑然失笑。
  不过,也正是邱家人扔鞋的行为,让于洋发现了林苏婉强悍的格斗技巧。
  想来自己也要学一学格斗报名技巧,否则单纯指望购买卡迪拉克xt6,是无法確保不“撞大运的。
  很快,隨著法庭纪律播放结束,担任本次庭审的合议庭成员步入法庭。
  “全体起立!”
  书记员高声道。
  这次庭审,合议庭全部都是其他区临时借调,其中审判长杨国振还是申城一中院民事庭副庭长。
  其他两位审判员潘安明、王步美也是来自申城其他区的法院的法官,可以说这次的合议庭即使有人想要收买法官,也很难做到。
  杨国振身穿法袍,不怒自威:
  “请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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