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高兴早了(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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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秉承著命案必破,严格执法的原则,我市刑侦大队在724枪击案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对涉案人员就社会关係进行了摸排走访,及时还原了事件全貌。
  王明武命令手下於4月23日当晚南县宋李乡胁迫偷走了宋建国家第三子宋寒,其后与富市郊区一栋民宅內发生衝突。
  衝突中共造成了包括王明武在內一共九人的违法犯罪团伙死亡,经过对涉案人员的询问调查。
  对方对423枪击案过程供认不讳,现场遗留下的物证,枪械,指纹也与现场倖存者描述一致。
  考虑到涉案人员的年龄与案件的敏感性,现警局决定对此案定义为正当防卫,对涉案人员宋某不进行刑事立案。”
  一旁刚加入省厅专案组不久的郑刚闻言有些不敢置信的看著自己的组长,道;
  “组长咱们这样好吗?违法的呀!”
  “违法?我所说的事情经过难道没有证据支持么?”
  马组长无奈的看著自己的队员道;
  “你现在把人请来做笔录也是违法!
  既然有没有当事人的笔录都不影响事实的鑑定,那还留著对方的笔录干嘛!
  等著那天被翻老底呀?”
  李定国闻言看著马组长的眼神顿时高山仰止。
  玛德,自己还是太年轻了。
  当初费劲扒拉的录啥笔录,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郑刚有些不甘心的问道:
  “既然对方这么危险,为什么我们不將对方管控起来”
  一旁京城宗教管理局带队的王主任开口问道;
  “你想把他管控在哪里?
  一般涉及宗教领域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都由我们管理局协助地方处理。
  目前这起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清晰。
  其中主要的爭议点就是对方开枪击毙那九名犯罪团伙时,对方的状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认定。
  但结合当事人的年龄来看,对方的行为不管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发生的,只要在没有引起社会不安,没有对社会稳定造成衝击的情况下,我们宗教管理局的意思就是依法执法。”
  郑刚茫然的问道;
  “依什么法?”
  王主任看著对方淡淡道;
  “当然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根据法律规定法,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说著王主任奇怪的看了对方一眼道:
  “你不会以为国家会专门为一个几十年都不会出现一次的特殊个例去专门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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