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9章 捨我其谁?(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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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五十二份奏疏,內阁都已经票擬,还给了內容提要,说起来好像工作压力不大,但其实压力山大……因为走到批红这一步的奏疏,每一份都关係到国计民生,牵动著无数人的命运,甚至决定著天下安危,每个字都重逾千钧!
  皇上让苏录帮著看看,说得简单,这玩意是看看就能看懂的吗?
  比方这一道一一户部奏请照例发放正德四年各边年例银。大同、宣府各五万两,辽东十万两,寧夏、延绥、甘肃三处共五万二千八百七十五两,充作买粮本钱,以及折给官军的俸粮银。
  票擬一一詔曰:不许。
  下头还给出了理由一一“各边既设军屯,又有各府每年输运的粮草,天顺以前本无户部发年例银的规矩。此例始於成化二年不过是彼时天灾人祸,事变频发,才作权宜接济之计。谁料此后竞成岁定常例。如今年年奏报餉银不足,难道没有盗取浪费的弊端?
  以及要求“户部会同多官严查原委,从公商议出经久可行的长策再来奏报。』
  苏录一看这道票擬,就知道是刘公公一心缩减国用的结果。
  但要判断这票擬,到底妥还是不妥?却不能靠“俺觉得』,那跟刘瑾有何区別?
  苏录便採用后世的“三级审查制度』,再结合实际情况,一级级考虑,一步步判断,来得出相对客观的结论。
  第一优先级,要先规避刚性风险一一考虑突然停发年例银,会不会立刻引起大乱子?
  一句“不许』,关係著数十万九边將士的生计、大明北境的安危。稍有不慎便是边军譁变、蒙古入寇的危局!大明內部已经乱成一锅粥了,绝对不能再起外患了!
  为此,必须查清三件事:
  一要查清各镇边防压力,蒙古各部有没有大举入寇的危险?
  二要核实各边军屯的实际收成与仓场存粮。
  三要调查边军的欠餉情况与军心现状。
  但凡查实边情紧张、仓粮不足、军心不稳,这道“停发年例银』的批红,便是自乱阵脚的昏招,当然大大的不妥!
  若第一层三项核查均无风险,再进入第二层,检查批红的核心理由,到底站不站得住脚一一年例银的发放,是否真的存在“盗取浪费』的弊情?
  同样要逐项查清三件事:
  一要调查年例银的来龙去脉。天顺以前无此成例,成化年间为何定为常例?此前有没有停发,或者提请停发的先例?若有,最终结果如何、引发了什么后果?
  二要核查往年的年例银,到底花去了何处?是否真的用在了边镇买粮、官军俸粮上头?
  三要摸查弊政的源头到底在何处?若真有“盗取浪费』,是边將贪墨,有司剋扣?是镇守太监中饱私囊?抑或是程序有漏洞?
  只有查明这三事,才能判断年例银到底该不该停。
  前两层都核查清楚,確有停发的依据,还要进入第三层级,审查这项政令本身是否妥当可行。依旧要逐项考量三件事:
  一是考量政令的时序是否妥当。到底是“先停发年例银再令户部查究定策』,还是顛倒顺序,先查究定策,再决定是否停发更合適?
  二要判断“会同多官查究』,有没有可行性?这种户部牵头多官会议,会不会沦为各衙门推諉甩锅,最终不了了之?
  三要预判停发年例银的连锁反应。比方停发之后,会不会导致边军逃兵激增?使边將加倍剋扣士卒?影响边军长期战力?
  但凡有一项隱患难消,便要仔细权衡国库盈亏与边防安危,看看停发到底是利大於弊,还是弊大於利?唯有明显利大於弊、长远来看亦是如此,才可放行。
  苏录一来確实是刚刚审核披红,诚惶诚恐,如履薄冰。
  二来他深知祖宗成法就像“屎山代码』,哪怕千疮百孔,只要还能勉强维繫运转,就最好不要改动。稍有不慎,便是牵一髮而动全身,惹出难以预料的祸端……
  尤其这种关乎边防的旧制,但凡要改,必须要通盘考虑,慎之又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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