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小狼(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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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宠的王子忧伤的蹲在一旁,看著帐篷里幸福温馨的眾人,一种莫名孤独失落感涌上心头。
  这个家不需要我了。
  大姐不爱我了。
  主人也不爱我了。
  我要离家出走。
  王子一步三回头的向帐篷门走去,决定只要现在有人出声挽留自己,自己就原谅他们。
  可惜直到走到帐篷门口,也没有人出言挽留。
  心碎的王子把头伸出帐篷门,瞬间寒风颳在鼻尖像被针刺一样疼痛。
  算了!
  这种天气不適合离家出走,给他们一个反省时间。
  王子给自己的底线下面再画一道新底线,转过身,重新走回暖和的鹿皮毯子上。
  而此时,逢山被纳什的话吸引,询问什么叫狼群出事。
  纳什指著吃鸡翅的小狼崽,“头狼不死,狼崽不会独自在苔原。”
  哦!
  逢山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目光落在正欢快吃鸡翅的小狼崽身上.
  头狼对於整个狼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不是头狼出事,绝对不会把狼崽遗落在冰天雪地。
  可狼群能有什么事情?
  如果眼前小狼崽是出现在营地附近的狼群,预感就会有反应。
  现在没有反应,就说明这只小狼崽不是那支狼群的成员。
  烦躁。
  皇冠领里到底有几支狼群,难不成是狼窝!
  小狼崽吃完鸡翅,可能还没吃饱,凑到逢山腿边嚶嚶叫。
  逢山几乎肉眼看到在小狼崽的毛髮里,几只臭虫钻来钻去,刚刚没有看到,是因为外面雪地温度低,臭虫进入静止状態,减少能量消耗。
  现在帐篷里温度回升,这些臭虫又活泛起来。
  嘶!!
  这狼崽身上有臭虫!!
  別以为北极圈没有臭虫,其实环境极端寒冷,臭虫仍然能够找到生存空间,只是活动少而已。
  尤其在是不爱洗澡的因纽特人,臭虫更为普遍。
  逢山最討厌的就是臭虫,小时候流浪的时候没少被咬,一咬一片红疙瘩,可痒了,那会没钱买药膏,只能硬扛,红疙瘩要好久才能消。
  再次见到臭虫,逢山瞬间浑身难受,像是几个月没洗澡的刺挠,立马提溜起小狼崽的后脖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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