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打猎(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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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
  是每个男人心中都曾怀揣过的梦想与渴望。
  冰冷金属质感,独特造型,天生对男人有一种致命吸引力。
  虽然不知道它的型號名字,但在电视电影里总能见到。
  按下心中激动,逢山把步枪拿出来。
  当手握住枪身那一刻,冰冷枪身与手掌完美贴合,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瞬间涌上心头,仿佛是血脉相容的错觉,清晰感受到它的重量和质感,每一个细节真实可触。
  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血液似乎在这一刻沸腾起来。
  逢山又拿出抽屉里的牛皮纸盒,入手沉甸甸,打开纸盒,里面整齐排列著一枚枚橙黄色子弹。
  有枪,有子弹,没人管。
  还打扫什么房间。
  男人就该玩枪。
  马上就到中午,不去打猎干什么。
  下一刻,问题来了。
  这把枪怎么装子弹。
  要说用刀,逢山有绝对自信,给个萝卜都能雕个百鸟朝凤出来。
  可枪第一次接触,即便在电视上看到过相关画面,那也仅仅是视觉上的认知,与实际操作完全两码事。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通过摸索,很快就找到窍门,双手微微有些颤抖拉开枪机,枪机在操作下发出轻微“咔嗒”声,露出双排交错排列的內置弹仓。
  接著,小心翼翼將子弹塞进弹仓。
  一发。
  两发。
  三发。
  直到塞入五发子弹,弹仓填满。
  逢山將枪机归位,目光透著兴奋,端著步枪走出大巴车。
  站在空地上,端著枪四处瞄,幻想有只猎物从面前飞过,自己一枪命中。
  喵!!
  可乐从皮毛大衣里探出脑袋,不明白为什么主人离开温暖的房间。
  “別叫,今晚不吃猫粮。”逢山拍了一下可乐脑袋,目光落在不远处的月光森林。
  返回大巴车,放在炉边的草茎已经烤乾,逢山把草茎收起起来,掏出其中最好一部分,编成细细草绳塞进兜里。
  .......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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