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咬狗正当防卫案(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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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频频点头,对罗老师讚赏有加。
  这位罗老师不仅会带入受害者视角,还会带入施暴者视角,总是能够全面而细致地考虑各种因素。
  若是大唐官员在量刑时能在多方面考虑案情,那大唐的法治状况定能大为改善。
  ......
  【名场面四:咬狗正当防卫案!】
  【假如有只狗突然咬你,然后你把狗咬死了,这能否算作正当防卫呢?】
  ......
  各朝古人瞬间懵逼了。
  罗老师已经科普好几次正当防卫了,他们已经懂了正当防卫大概是怎么回事了。
  这咬狗......应该不算吧。
  正当防卫的对象,好歹得是个人吧。
  ......
  【不算!因为这只狗並未学习法律,它不具备法治意识,所以它的咬人行为並不能被视为不法侵害!】
  【但是如果这只狗价值不菲,它咬你,然后你又把狗咬死了,这又该如何定义呢?】
  【这个叫紧急避险啊同学们!】
  ......
  “???”
  各朝古人头上缓缓冒出来几个问號。
  不是,同样是狗,为什么还会因为贵贱程度不一样,案件性质还不一样呢?
  难道是因为案例一中的狗是野狗,野狗不会去官府告状?
  而第二个案例中的狗是达官贵人饲养的狗,狗主人会去官府状告咬狗之人,所以才会有紧急避险这个说法?
  ......
  【再或者,张三放狗咬你,你又把狗给咬死了,问成不成立正当防卫?】
  ......
  各朝古人嘴角一阵抽搐。
  好傢伙,有狗你是真咬!
  谁家好人一直逮著狗咬!
  ......
  【当然成立!】
  【因为狗,在这里是张三用来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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