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丈母娘看女婿(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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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念书言语得体,尽显大族子弟风范。
  “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希望能够跟隨良师益友,在文学领域稍有进步。”
  聊了几句,龚母对贝念书愈发满意,执意留下贝念书吃了晚饭。
  等到晚饭后贝念书告辞了,龚父才找到机会问出来。
  “这位小贝同志,和咱家小雪……是有那意思?”
  龚母美滋滋地收拾著。
  “要不然呢,人家第一次登门,会买这些东西?”
  龚父得到了確信,一时难免感嘆。
  “也不知道这位小贝同志品性如何?小雪她心里是傲气的,就怕不知足啊。”
  龚母不由得翻起了白眼。
  “你呀,一天天糊里糊涂的,人家的话都没听到吗?姓贝,住南阳路170號的,还做编辑的工作,是你的女儿高攀人家啦。”
  龚父登时一个激灵。
  “你是说……那个贝家?”
  龚瀅更是激动坏了。
  “南阳路那房子,老气派额。我姐要是嫁过去,能住在那里?”
  龚父倒是眉头紧锁。
  “可前些年贝家倒霉的很,小雪会不会受到牵连?”
  龚母是机关干部,自然会得到一些消息。她压低了声音道:“听说政府正在把產业还回去,贝家有人进了政x,还是副zx呢。”
  嘶……
  龚父和龚瀅脸上布满震惊,哪里还不明白,曾经落魄的贝氏,看样子是要重新起势了啊。
  成功把龚雪的信送到,又在她父母面前留下了好印象,贝念书再无疑虑,精神抖擞地走进了巨鹿路675號。
  办理了入职手续,他直接找到了李小琳。
  开始工作是一方面,李子成的稿子也很重要。
  最起码在他看来,《伐木人》的质量不是一般的好,而是前所未见的好。不但与当下的文风截然不同,还带有一股子令人激情昂然的震撼。
  文中的一句话,他始终清晰的记得,並且还被贝崇威高度评价。
  【为何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
  当他以为表弟年纪轻轻就写出如此震撼人心的句子时,才被告知,这句诗词早在1938年就面世了。
  贝念书一边惊嘆於表弟的阅读涉猎之广,一边也不禁反思自己,是不是对於文学过於懈怠了?
  不过当务之急,就是將《伐木人》推荐给社里。这样的好文章,不容错过。
  “你说你表弟才十八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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