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拿了个碰头彩(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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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不成还真让他瞎猫碰上死耗子,第一个发现棒槌了?
  不等秦仕谦回答,老金头已经两眼放光地跑了过去。
  “金叔,怎么样?”胡老大皱眉问。
  “大开襠。”金叔高兴道,“还是个明榔头。”
  这些都是放山人的行话,秦仕谦听得一头雾水。
  金叔耐心地给他解释道:“你看这棵人参是个四品叶,说明年头至少五十年网上,这在咱们行內就叫大开襠。
  “还有这顶上的人参籽,都已经发亮开始泛白了,马上就要变红了,这就叫做明榔头。
  “说多了你们也记不住,以后多跟著上几趟山,慢慢就明白了。
  “你小子运气不错,给咱们来了个开门红。”
  秦仕谦虽然听不懂,但从金叔的態度上就能看出来,自己这个头应该开得不错。
  於是他忙道:“也多亏了清泽发现一大丛龙鬚草,我俩才开始在这片儿找的。”
  秦仕谦虽然第一次跟著上山,但是也知道,身为流放犯,上山的贡献大小,直接关係回去之后分到的粮食和东西有多少,他可不能昧下何清泽的功劳。
  胡老大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下了。
  老金头倒是忍不住抬头看了秦仕谦一眼。
  跟找到一棵四品叶的大开襠比起来,何清泽的贡献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看来秦家人还真是如那些流放犯平日所说的那般刚直不阿。
  “行了,少废话,准备抬棒槌了。”
  胡老大招呼所有人围上来给山参磕头,然后从怀里取出红绳,小心翼翼地系在棒槌杆上。
  这才招呼金叔过来。
  老金头之所以能让胡老大都心甘情愿地尊称一声叔,就因为他是抬棒槌的一把好手。
  在山上找到棒槌固然是本事,但能完好地把棒槌抬出来,其实才更考验耐心和手上的功夫。
  所以一个有经验的抬棒槌老手,在队伍里的地位是仅次於参把头的。
  秦仕谦跟何清泽都没见过抬棒槌,好奇地围在老金头身边。
  其他人则在周围席地而坐休息。
  老金头先用剪子將棒槌杆剪断放在旁边一棵树上,免得被人不小心踩到。
  就在秦仕谦以为他要开始挖的时候,老金头却用工具在土里探起芦头来。
  光是確认芦头这一步,老金头就了小半个时辰。
  秦仕谦都看困了,突然感觉肩头一沉,扭头见何清泽已经靠在自己身上睡著了。
  胡老大看见他俩就觉得碍眼,但毕竟秦仕谦刚发现了人参,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老金头探到芦头之后,开始顺著往下找芦根,很快便激动道:“老大,这颗参看起来得有七八十年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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