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已修文)明天一起去买书(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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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年代民风才刚刚放开,城里的男女朋友能做的无非就是一起压压马路,看看电影,跳个交谊舞什么的。
  多数人都是结婚后才能光明正大地在街上挽下手。
  哪怕是写份情书,字里行间里也是相敬如宾地谈谈工作,彼此的称呼都限於名字,后面还得加个同志……
  孟鹤川与陆寄礼拿到杂誌后也被封面的清凉女郎给震惊了。
  饶是像陆寄礼有一堆的鶯鶯燕燕好妹妹,也不敢轻易翻看书里的內容。
  但这本书既不能隨便丟在路边,弄来也不容易。
  再加上孟鹤川也想搞清楚这本书到底有没有用,所以只能把书给带回来先。
  白胭算是明白过来,孟鹤川之前想自学英文,不知听了谁的瞎主意,让他找门路去买《公子》回来看。
  凑巧老板娘拎著烧好的碳想过来加加火,白胭眼疾手快的將书拿了起来,又靠近孟鹤川,利用两个人的身体把书给藏在了后头。
  “不用加了老板娘,我们吃好了,要走了。”
  陆寄礼也不敢再停留,急急忙忙喊了结帐,三个人像是做贼似地迅速离开。
  找了个角落,陆寄礼一边骂娘一边忍痛点火,一本令人脸红心跳的杂誌就在火光中燃成灰烬。
  “这书根本就不是学习类的用书,你们被骗了。”白胭捂著鼻子,了解了前因后果,想笑又不敢笑,“谁告诉你的法子,你去找他算帐。”
  孟鹤川点点头,脸上还有些窘迫的不自然,“你的英文也是自学的?那如果要自学,最好看什么书入门?”
  白胭这才反应过来,“你也想自学英文?你要参加培训班?”
  她掰著指头算了算,“有用的书籍很多,但我不確定现在都有些什么书,辞典肯定是必须的。”
  陆寄礼用脚將火星子踩灭,也跟著站起来,“这好说,明天是周末,咱们带著阿胭妹妹去一趟新华书店,让他们帮你找几本英文入门做指导不就行了吗?”
  他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好,加上刚从西苑机场值了一个月勤,老早就想出门放风了。
  “新华书店挨著什剎海呢,咱们去完书店,刚好能去溜冰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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