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乾隆写大白话朱批,张廷玉辞官!(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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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者又被称作密谕,由军机处直接寄出,又叫廷寄。
  前者则需要由内阁拟旨明发。
  石麟被罢职和刘统勋被派去署理山西巡抚这种重大人事任免,需要明发上谕。
  但弘历具体要求石麟回的事,以及要求刘统勋去具体查缉的事,则只需要廷寄即可。
  除军机处的大臣和本人外,就没人知道石麟被罢职的真正原因,以及刘统勋去山西署理巡抚后的首要任务。
  石麟在再次收到弘历的朱批后,着实惊愕了好一阵子。
  “这怎么可能!”
  “皇上居然不是因为我没给他分银子,是真要问火耗银的事,问我是不是借劝捐捞钱的事!”
  “看来皇上是真的要做爱民如子的好皇帝啊!”
  石麟瘫坐在椅子上,双目无神地低头看了手里的朱批奏折一眼,喃喃自语着。
  石麟只得重新拟了奏折。
  他拟得是向弘历请罪的奏折,而如实陈述他的确有欺瞒灾情的事,也有借劝捐捞钱的事,还坦然承认,自己已经把归公的火耗银亏空的差不多没有留半点,有以赈济的名义补亏空的意思。
  弘历在收到石麟的新奏折后,咬牙切齿了好一阵,心说,这些地方当官的,是真的比他这个皇帝还会钱造成亏空。
  为此,弘历就直接批复把石麟逮拿进京,交部议处。
  交部议处,意味着石麟所做的事就要被全部披露。
  比如,他隐瞒灾情却劝捐的事,以及亏空了火耗银的事。
  弘历要把石麟交部议处,则是想对火耗归公制度进行一下调整,而先看看官僚们在知道石麟亏空了火耗银后的反应。
  在弘历看来,火耗归公是可以的。
  因为,火耗是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征收标准。
  但火耗归公后,火耗银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不能同雍正朝初创时一样,只归在省里。
  归在省里,督抚这些高官一下子完后,地方州县就会很被动。
  所以,弘历打算微调一下雍正推行的火耗归公制度,给县里留一点火耗银,让县里能够更灵活的处理一些突发情况,如赈灾、对抗瘟疫以及武装冲突等。
  毕竟,像现在这样,只归在省里,督抚等官完了火耗银,地方州县也就只能接受现实,是不敢责怪自己上官的。
  同时,即便没有完火耗银,地方州县也会因为突发一些事件需要用钱,而要因为给省里打报告来回折腾而影响行政效率,使得本来可以安抚下去的普通冲突变成大规模民变之类。
  另外,给州县留一部分火耗银,也能延缓地方省级官员亏空火耗银的速度。
  如果,派去州县的官员是皇帝直派的亲信,那甚至还能反向监督这些地方上的省级官员。
  故而,弘历有微调一下火耗归公制度的打算。
  话说,自宋以来,凡是在这中华大地上的中央集权帝国,绞尽脑汁所思考的,就是如何限制地方做大。
  而要防止地方做大,一是不让其有独立的武装,二就是不让其有独立的财政。
  不过,很多时候受限于通讯条件的影响以及许多事件的突发性,为避免小问题变成危及社稷安稳的大问题,又不能过于限制地方有武装和独立的财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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