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与扶苏论法(二)(2 / 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众所周知,我大秦全民皆兵,全民服徭役。
  使用的是“更卒”“正卒”“戍卒”的分级征发制度。
  男子15岁需“傅籍”(登记户籍),成为“更卒”(预备役人员),直至60岁。
  更卒每年需服1个月的“更卒之役”,从事地方劳役如修路、治河、运输等,但无军事训练。”
  “等到约20岁从更卒转为正卒,服役1年。
  在郡县接受军事训练,包括队列、信号识别、战阵布防及体能训练(如蹴鞠、投石等)。
  负责地方治安与防卫,分属步兵(材官)、车兵(轻车)、骑兵(骑士)、水兵(楼船)等兵种。”
  “正卒期满后转为戍卒,服役1年。
  普通戍卒多数派往边境戍守或参与筑城、修长城等工程。
  需自备粮食,因为是士兵,适用军法,若延误或逃亡将受严惩。
  而少数精锐戍卒入选中央军(如京师卫戍部队),专业化程度高,免于普通徭役。”
  “戍卒期满后转为预备役,仍需每年服更役,并随时应召参战。”
  “如此23岁,又是一个更卒,每年需服1个月的徭役。”
  “但这其实只是纸面上的规定罢了。”
  “事实上,大家都清楚,大型国家工程(如骊山陵、长城、阿房宫)常需征发大量劳力,服役期远超一月。
  去一趟长城这种遥远的地方,有些地方路程可能都不止要一个月了。
  这就导致了很多时候,错过了农忙期。”
  “地方工程若未按期完成,服役者需“补工期”,导致实际服役期延长。(源自《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
  地方官吏可能以“临时征发”名义要求百姓多次服役,或延长单次服役时间。
  一些倒霉的服役者,可能会出现全年无休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建议降低服役时间,从一年一个月,降至一年20天。
  并采用【徭役天数累计法】,规定一年徭役时间封顶60天。
  比如一个民夫本来今年服役20天满了,但工程延期,足足又工作了40天。
  那他未来两年就都不用服徭役了。
  工作满60天,就不能再让他继续服徭役了。
  要启动【徭役轮换制度】,让其他今年还没服徭役的民夫来替他。
  确保他不会被压榨过度,有一个休养的弹性时间,恢复民力,回去耕作。
  来服徭役的人,官府要保证基本生存,包吃包住,发放工资,提供口粮。
  固定每天工作8小时,加班要付三倍工资,如此可以逼迫工程管理官吏,不要太过压榨民夫,把他们当耗材,高强度劳动累死。”
  “但以上建议都只是治标不治本。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