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强取胜于苦耕(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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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迦太基城的皇宫内,小阿莱克修斯带着哭腔的抗议刺破了午后的宁静。
  “那你想干什么?”
  以撒耐下性子,尽可能用温和的语气问向自己的次子。
  “反正就是不想写字!”
  “你哥哥像你这么大时,已经会写简单的句子了。”
  一旁的莱昂诺尔皇后也走过来,抚摸着儿子毛茸茸的小脑袋。
  “哼,他那能叫写字吗?”
  见母亲走来,阿莱克修斯像是有了主心骨一般,躲在莱昂诺尔的怀抱中,一脸不服气地看着以撒。
  “查士丁尼直到七岁才把字母表背熟,去年才开始写希腊文!”
  “他倒是对葡萄牙文挺上心,从卡斯蒂利亚回来后开始恶补,七岁生日那天写了第一封葡萄牙文书信,但不是写给舅舅的,反而寄去了托莱多!”
  “从那之后,每个月的月底就自己坐在橄榄树下,绞尽脑汁写着体字,一脸傻笑,还会在信上喷香水!”
  “哦?你发现了他的小秘密,不怕被他揍?”
  以撒也笑起来,拉了拉他的耳朵。
  “嘿嘿,他经常拉着安德烈亚斯堂叔偷偷喝酒,被我撞见了好几次,不敢对我做什么,还必须把零钱分我一部分!”
  阿莱克修斯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秘密,大声将长兄的私事抖落出来。
  “我不要学写字,这是文人墨客干的事!”
  “我要当骑士!像夏洛特姐姐一样,穿最闪亮的铠甲,拿最锋利的宝剑,举最高的旗帜!”
  以撒敲了敲阿莱克修斯的脑袋,一脸古怪地看着莱昂诺尔。
  “怎么了?这又不是我教的。”
  莱昂诺尔没好气地拢了拢秀发。
  “行,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我会把你的教育日程改一改,从明天开始,你就去找帝林教官,跟着他学武艺。”
  “你的孔蒂姑父也快回来了,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骑士出身,曾经跟着贞德阁下抗击英格兰人,到时候,我也会让他来指点你的学习。”
  这一次,以撒选择尊重孩子的个人爱好,将写字本收起,又命侍女取来一柄短剑。
  短剑镀着黄金,镶着宝石,剑柄上的巴列奥略家徽由清冷的白银雕刻而成,华丽而繁复,立马就吸引了小阿莱克修斯的目光。“我第一次出海探险时,历经艰险和磨难,从几内亚地区带回了不少黄金制品,其中有一柄手杖,是一个部落酋长的权力象征,具有纪念意义,一直没舍得卖。”
  以撒抚摸着短剑,眼中闪过一丝缅怀。
  “你哥哥出生时,我请来最好的叙利亚工匠,用最好的大马士革钢铸造了两柄短剑,把手杖拆了,木质的杖心雕刻成两支剑柄,上面的金子和宝石则用来作为短剑的装饰品。”
  “你哥哥五岁生日时,我把其中一柄送给了他,常伴身边,用以明志。”
  “不过现在好久没看见他的短剑了,也不知被他放在哪里。”
  以撒说着,突然一声暴喝。
  “跪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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