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值班四(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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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也是酒驾,把护栏撞坏了。
  姜海蓝接过简以珊递过来的具结书,简以珊介绍道,“这个人是第二次了,所以我们提的量刑建议是拘役三个月,罚金两千元。”
  姜海蓝惊讶地抬眼看简以珊,“第二次?”
  简以珊“嗯”了一次,“上次他酒驾我们没有起诉他,现在是第二次。”
  姜海蓝表示明白,放过了他一次,他犯了第二次,那就不能再放过他了。
  这个嫌疑人也是看起来挺老实的样子,他向简以珊求情,“我这个能不能监外?”
  简以珊看着他,语气很认真,“我和你说过了,真的不行,你之前情节轻微,我们对你做了不起诉决定。你这次又犯,我们是考虑到你认罪态度好,给你提的拘役三个月。”
  她问,“你看吧,要签的话我们现在就签。”
  姜海蓝给他讲了一遍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就不能上诉的事,并叮嘱他,“你这是第二次了,不管到时候法院怎么判,你都要吸取教训,不能再酒驾了!”
  嫌疑人最后同意了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姜海蓝陪他们录像、签字,结束之后,她和简以珊说了一声,去了先前来敲门的检察官的办公室。
  她站在门口,抬手敲了敲门。
  正在敲键盘的检察官助理闻声抬起头来,看到是她,笑着教导,“姜律师。”
  他站起身来,问道,“要喝茶吗?”
  姜海蓝立即婉拒,“不用不用,我刚刚已经喝过了。”
  “那你先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三楼叫杨哥。”
  “好的。”
  ——
  “果然。”
  北宋时期,欧阳晔脸上挂着些微奇异的笑容。
  既然是人,那么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他们都是一样的。
  犯过错之后没有被重惩,有些人会吸取教训,从此谨言慎行,避免再犯同样的错。
  但有的人,会因此不把这个错误当回事,再犯错之后,指望还能被宽恕被放过。
  犯了法还能有“不起诉”和“缓刑”,呵呵,总有些人是不懂得珍惜的。
  欧阳晔心想,不过好在他们没有一味的心软,可一不可二。
  否则他对天幕上的这个“朝廷”可就……
  明朝位面。
  明武宗正德年间,清江知县殷云霁另有想法。
  因为天底下的案件各不相同,犯人动手的原因、方式、程度也不一样,被伤害的人……有的人无辜,有的人却是罪有应得。
  所以,对某些特殊情况进行特殊考虑是有必要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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