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值班三(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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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并不是很能理解,也不是很赞同天幕上的律法思想。
  ……可是他们的律法听起来很有意思!研究研究也无妨。
  黄霸一边往绢布上快速写着字,一边抽空思考,一个检察官,一个律师,为何要对犯人表现得那么……
  他想着,想了一个不是那么贴切的词,“看重”。
  没有必要啊,处罚犯人不是应当的吗?
  为什么要犯人同意要犯人签字?
  犯人的意见,有什么值得她们在意的?
  因为犯人不理解,不接受,甚至还让姜海蓝单独向他解释!
  北宋。
  从犯没有什么好考虑的,在同一起案件中参与得多的人,自然要比参与得少的人,判刑判得重。
  包拯考虑的是那个缓刑。
  正如他所想,天幕上那个朝廷……嗯……国家,似乎很是爱重百姓?到目前为止,听到了有期徒刑、缓刑、不起诉,但并没有听到流刑,也没有听到笞杖刑、刺配刑、折杖法。
  是因为姜海蓝还没有遇到涉及这类刑罚的案子,还是……他们没有呢?
  不可能没有吧……
  但他们搞出了这个“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事,就不用再坐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刑罚?
  不,这哪里算是罚?
  南宋。
  宋慈思考着姜海蓝介绍的“认罪认罚制度”,他是聪明人,很快就想明白了这套制度背后的意思。
  以较轻的刑罚换取犯人“不上诉”,减少一个……流程?
  只是,听起来,他们那个世界的犯人,若是对判刑不服气,可以“上诉”?
  为什么要让犯人上诉?
  因为……法院有可能判错?所以允许犯人向上抗议?
  但他不理解,那个世界制定律法的人是怎么想的,为什么推出这个制度?
  ——
  两人谈完之后,朝311办公室走过去。
  在走廊里遇到了书记员柳宛夏,姜海蓝挥手打招呼,“嗨!”
  柳宛夏笑眯眯,“姜律师,我们未检这边下午有个听证,要麻烦你一起来参加,有嫌疑人没有委托律师。”
  姜海蓝点头,“可以,我下午也在这边。你们几点?”
  柳宛夏说:“约的三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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