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2章 完美解决(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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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他说完,现场的气氛为之一松。
  內地的情况,这里的人几乎都知道,確实如陈凡所说,千字十元封顶,也没有版税收入,充其量只有一点微不足道的印数稿酬。
  现在他表示愿意拿出百万港幣,明显是为了“弥补”刚才的“失礼”。
  当然,用打一棒子再给个甜枣来形容,也未尝不可。
  可是,谁要是用百万港幣当甜枣,他们也乐意。
  更何况,刚才人家陈真人確实是占理的一方,身为道教当代真人,为先贤出头,也说得过去。
  看看,陈凡將这价值“百万港幣”的建议拋出来,现场的气氛立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至於说这笔帐亏不亏?
  呵呵,至少在五年之內,几乎不存在民间盗版的可能性,因为所有的出版社都掌握在国有单位手中,民间甚至凑不出一台高效率的印刷机。
  也就是说,只要陈凡拿到金庸的授权,在自家的“新征程出版社”出版,別人家不能再印刷出版,以金书的魅力,就跟印钞票没什么区別。
  他都不敢想像,在这个没有盗版的年代,出版金庸全集能赚多少钱!
  而站在对方的立场,分明是陈凡用百万港幣来表示“诚意”。
  见陈凡都已经表达了这个態度,金庸心里也终於不再纠结,微笑著点点头,“既然陈先生这么说,若是我再不答应,显然是不给面子了。”
  顿了一下,他又说道,“不过,倒也不用百万港幣那么多,————”
  说完伸出一根手指,“一元。我可以用一元的价格授权。”
  他是在乎一百万港幣的人吗?
  单单一份明报,每个月就能为他带来超过百万港幣的收益,更別说各种影视剧版权收入。
  他、金大侠,不差钱!
  他要的是“脸面”!
  虽然刚才丟了脸,但现在陈凡当著这么多人的面,提出这个建议,就代表他亲手把自己丟掉的脸面捡了起来。
  既然如此,他当然乐意投桃报李,小小的回报一番。
  陈凡听到他的话,不禁眉头轻挑。
  呵,“一元版权”竟然提前了二十几年出现?
  自己这只小蝴蝶的翅膀是不是扇得有点狠了?
  不过,他也不是“占便宜”的人,当即满脸欣慰地点了点头,说道,“金大侠果然豪气,不过,我方出版社也不能隨意接受你的好意。这样,”
  他想了想说道,“回头等签好合同,出版社就用金大侠的名义,將这百万港幣捐出去,用於慈善事业。至於捐给哪个接收单位,回头再议。如何?”
  之所以不说捐给哪个单位,实在是现在还没有一个恢復运营的慈善组织。
  本来在几十年前,国內也有过一些慈善机构,比如红十字会、北平香山慈幼院等等,可这些机构后来都陆续停办。
  要到半年多以后,在81年的7月份,才首次成立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並公开接受社会捐赠,现代慈善事业才重新起步。
  所以,估计这笔钱最后也会落在儿基会帐户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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