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破绽百出的犯罪现场(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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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洁杀了范长江,然后自杀,在那份堪比铁证的忏悔书证明下,这件案子一目了然,特别是了解其中的隐情后,相信很多人希望就此结案。
  叶欢就是如此,他没有兴趣去探究真相,刘洁或许是个值得同情的母亲,可叶欢更关心的是范小希。
  如果保护不了自己的孩子,那母亲二字的伟大也将大打折扣。
  何况刘洁给丈夫戴绿帽,本身就是有错在先,一切的悲剧由她而起,现在用了最激烈的方法弥补了作为母亲的责任,只能算是功过相抵。
  可是真相与现实的差距实在太大,大到一点掩盖的机会都没有。
  除非是瞎子,否则去现场看过后的人,任谁都能得出案子另有真凶的结论。
  最显而易见的一点。
  案发时,厨房里的煤气上正煮着一锅汤。
  引来邻居的巨大声响,便是汤煮沸后,蒸汽水泡顶翻了陶瓷锅盖,随后溢出来的大量汤水浇灭了煤气,触发了灶台自带的报警装置。
  那么问题来了。
  一个留下忏悔书,马上就要自杀的人,还有心思去煮汤?
  另外,勘查人员发现阳台的窗户是打开了,昨夜的雨量不小,阳台地面和窗台上却没有水渍,也无被擦拭过的痕迹,说明窗户是雨后也就是早晨才打开的。
  刘洁自杀前开了窗?
  她开窗干什么?
  进一步勘查后发现,窗台的内外侧都被提取到了衣服纤维,其中有一团较大的黑色绒毛线团卡在了纱窗嵌合处。
  刘洁的衣服上没有明显的磨损,穿的也不是黑色衣服,而是白色休闲裤和米黄色的衬衣。
  黑色绒毛线团与她的衣服无法匹配!
  换言之,阳台窗户不是刘洁打开了。
  今天早上,房间里还有第三人!
  第三人就是从阳台的窗户进入和离去。
  现场勘查人员在地上标注了几个鞋印。
  三十八码的新鲜鞋印。
  叶欢看到后已经彻底无语了,凶手上门穿个鞋套都懒吗?
  刘洁穿的是居家拖鞋,款式底纹和鞋印完全不一样,何况她身材矮小,一双脚也就三十五码,留不下三十八码的鞋印。
  范长江穿的是四十四码的鞋,也与三十码的鞋印相距甚远。
  房子里有过第三个人,还是从阳台窗户进出,这种不走正门的行为,显然是图谋不轨。
  谁来过?
  这个不速之客彻底改变了案子的定性,至少在刘洁的自杀上,已经存在了重大疑问。
  案子变得扑朔迷离,可对于叶欢而言,凶手昭然若揭。
  他想到了一个无法不去想的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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