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混乱(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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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春风满面、得意万分的戴小蓉,还有跟挂了牛劲似的李凤玉和孙娇等人,陈海平就觉得脑仁疼。
  戴小蓉还好说,容易摆平,但对李凤玉和孙娇等人,陈海平就没辙了,因为他不能自打嘴巴,告诉她们怎么怎么做。
  相比于她们给他造成的困扰,陈海平更不愿意看到她们的激情受挫。而且,最为重要的还是今后有很多事都需要这种激情做开路先锋。
  女人们对《婚姻法》最不满的是两点:一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个是七出之条。
  在结婚这件事上,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基本都是局外人,是没有任何权力的,完全是由长辈和媒人操作和决定的。
  媒人在男女婚定之中是不可或缺的,没有媒人的参与,婚姻是无效的。结婚的各个步骤都要有媒人的签字、画押,否则就是无效的。
  没有媒人是白做的,媒人这么忙乎,自然是要有报酬的,所以有很多媒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欺瞒哄骗,造成很多纠纷。
  这些从训练营出来的姑娘,自然无法忍受这个。此外,比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人们最恨的还是七出之条。
  七出,也叫七去、七弃,是丈夫可以把妻子赶出家门的七个理由,出自《孔子家语》。所谓七出,就是不顺父母,无子,淫佚,妒嫉,恶疾,多言,盗窃。只要女人犯了其中一条,丈夫就可以把妻子赶出家门。
  在这七出之中,有很多根本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男人只要真想把老婆休了,那这个老婆就是个完人,也能被休了。总之,有了这个七出之条,百分之九十九的女人就得老老实实的。
  在陈海平看来,最可恶是“恶疾”这一条。所谓恶疾,就是有重病,不能操办祭品。
  这些确实不合理,陈海平也想改,但现在还顾不上,所以就想暂时拖着。这都拖了上千年了,他再拖上个十几二十几年应该不是问题。而且,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要男女晚结婚和越来越多的女人出来工作,那这方面的变化自然而然就会出现,到时他只要顺应潮流就可以了。
  但是,可惜,因为他的疏忽,没有防范于未然,这事儿已经闹得是不可收拾,再想按部就班地来已经不可能了,因为现在他要是插手,把事情转向,那这嘴巴打的也就太重了。
  不能这么做。
  这些天实在是忙翻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土地改革上,他现在满脑子都是这些东西,所以鹿继善、孙传庭、成基命和徐光启四人联袂而来,把这个问题摆到面前时,他的脑袋一时都有点不好使了。
  静下心来,陈海平默默思索着。(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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