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詹姆(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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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蕾妮把硬币掷过去。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兜里。
  “她那儿还有,”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布。
  “她那儿是有。孩子,去,到下面拿些洋葱。”
  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又愠怒地瞧了瞧他们,方才跑去地窖。
  “你儿子?”克里奥爵士问。
  “我和我老婆捡的小子。我们有过两个儿,一个让狮子杀掉,一个死于天花。这小子他娘被血戏班抓去了,如今的年月呀,睡觉时得有人照看才安心。”他舞动砍刀指指桌子。“你们先坐。”
  壁炉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烬的位子坐下,把长腿伸展开,每动一下都伴随着铁镣的响声。真烦人。等事情完结,我要把这堆东西绞到妞儿的喉咙上,瞧她会不会喜欢。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块马肉,并用培根油炸洋葱,算是弥补那难吃的燕麦饼。詹姆和克里奥喝麦酒,布蕾妮则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们继续保持距离,蓄势待发的十字弓放于膝盖。他的养父倒是端着一大杯麦酒过来谈话。“奔流城那边有什么新闻?”他问克里奥爵士——很明显,他把佛雷当成了头。
  克里奥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话。“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儿子坚守红叉河的渡口,对抗兰尼斯特。两军多次交战。”
  “嗨,到处都在交战。打算上哪儿去啊,爵士?”
  “去君临。”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角的油脂。
  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你们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听人说,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带着十万大军,手持一把魔剑。”
  詹姆握紧手铐,暗暗拧了拧,希望把它弄断。妈的,让我试试史坦尼斯的魔剑伎俩。
  “如果我是你,会避开国王大道,”男人续道“听说路上糟透了,不仅有成群的狼仔和狮子,还有无数游荡的‘残人’,照谁都抢。”
  “寄生虫而已,”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不敢来打搅全副武装的正派人。”
  “请原谅,爵士,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正派人,双拳难敌四手,况且他还要照顾女人和带铁镣的囚犯。”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对方。妞儿害怕被人提醒是个妞儿,詹姆心想,一边再拧了拧手铐。铁环又冷又硬,毫不动摇,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边,”妞儿告诉他们的主人“在女泉城买马,然后沿暮谷城、罗斯比一路南下,应该不会遭遇战争。”
  他们的主人摇摇头。“你到不了女泉城,离这儿不到三十里,有两条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堵住了河道,有群强盗守在那儿打劫。再说,即便你过得了这关,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是相同状况。还有闪电大王,他到处出没,随意穿越河流,一会这头一会那边,从不停止。”
  “谁是闪电大王?”克里奥爵士询问。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贝里伯爵啊。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犹如晴空中的闪电,所以得了这个外号。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
  一剑下去,谁都会完蛋,詹姆心想。“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
  “是啊,红袍巫师本领高强呢。”
  没错,能跟劳勃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的本领确实高强。詹姆曾听这个索罗斯向国王夸口,之所以选择当红袍僧全因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劳勃听了轰然大笑,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瑟曦的银丝披风上。“或许我没资格反对,”他说“但依我之见,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们的主人附和“就算过了红鹿岛,中间也没碰上贝里席伯爵和红袍巫师,前面可还有红宝石滩呢。听人说,那里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也许现在换成了狮子,或是贝里伯爵,或是其他人,谁知道呢。”
  “或许没有人,”布蕾妮坚持。
  “我不会把宝压在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从这里离开河流,穿越陆地,如果远离大道,躲在不见天日的树林中,小心隐藏啊,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但这样至少还有机会。”
  肥妞儿露出怀疑的神色。“这么说,也得有马才行。”
  “这里有马,”詹姆指出“我听见马厩里的声音。”
  “没错,这里有马,”不是店家的店家说“正好有三匹,但它们是不卖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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